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

7.“必须快发生的事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圣爱与圣智 #168

168.必须进一步知

168.必须进一步知道,目的是原因中的一切,也是结果中的一切。正因如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不过,目的要成为原因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原因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目的要成为结果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经由原因而在结果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因为目的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存在于它所产生的事物中,它本身的一切都能居于其中,通过起作用而产生结果,直到它有恒久的存在。它恒久存在之处就是最终目的,被称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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