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9.启11:19.“于是神的殿在天上开了”表示在有敬拜主的地方,新天堂和新教会的显现。这从“殿”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天堂和教会,在此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殿开了”表示这些的出现。“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其神性人身和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可参看AE 220, 391b, c, e, 630节)。“殿”在此表示在有敬拜主的地方上的新天堂和新教会,因为本章论述了最后审判之前的状态变化,即恶人与善人的分离,以及恶人从他们以前所在的地方被移走。当这一切完成时,新天堂和新教会就向那些在高层天堂的人显现。只要善人与恶人联结,这些就不可能显现,因为他们的内层是关闭的,免得他们被从外在与他们交流的恶人伤害。但当恶人被分离出去,并被移走时,本身属天堂的善人的内层就打开了,当这些内层打开时,天堂和教会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因为属天和属灵的内层打开到何等程度,对那些有天堂和教会在里面的人来说,天堂在教会方面的性质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显而易见。
没有人能凭自我聪明知道这些事是这样,因为它们是天堂的奥秘,必须通过启示才能获知。谁能知道最后的审判是如何完成的,或在最后的审判前后,灵界会发生什么变化?但为叫人们知道这些事,它们已经被透露给我,所以我蒙允许在此凭启示描述它们。前面说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在有敬拜主的地方,因为主只在新天堂和新教会中被敬拜;在那里,神性没有被分成三个位格,而是成为一个位格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关于这三位一体,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50–310节)一书中所写的。这也是启示录中论述新耶路撒冷的地方的意思:
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启示录21:22)
“主神、全能者和羔羊”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经上在此说没有看见圣殿,是因为“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和敬拜方面的主(参看AE 220, 391b, c, e, 630节),还因为“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或新耶路撒冷的教义。不过,天堂有圣殿,主在其中被宣讲,神性真理得到教导。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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