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96

696a.“凡敬畏你

696a.“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归给所有敬拜主的人,无论他们属于哪种宗教。这从“敬畏主神的名”和“连小的带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主神的名”是指敬拜(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连小的带大的”是指无论属于哪种宗教;因为“小的”是指那些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知之甚少的人,“大的”是指那些知道很多的人,因而是指那些或多或少地敬拜主的人;事实上,一个人知道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敬拜主,因为敬拜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人里面源于良善的真理,而这些来自主,主就在它们里面。“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所有敬拜主的人,无论他们属于哪种宗教,因为刚才经上提到“仆人、先知、圣徒”,他们是指在教会之内所有处于教义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之人;因此,“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在教会之外所有照其宗教敬拜主的人,因为那些照其宗教敬拜主,并活在某种信和仁中的人也敬畏神的名。事实上,这节经文论述了对所有人的最后审判,既有恶人又有善人;最后的审判发生在所有人身上,既有教会之内的人,也有教会之外的人;那时所有出于其宗教敬畏神,活在相爱、内心正直、诚实中的人都会得救,因为所有这样的人都通过对神的一种直觉信仰和仁爱的生活而在灵魂上与天堂天使联系在一起,从而与主结合并得救。事实上,死后,每个人都来到灵界自己人那里;活在自然界时,他在灵方面就与这些人联系在了一起。

“连小的带大的”表示或多或少,也就是那些或多或少敬拜主的人,因而表示那些或多或少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圣言的灵义与人无关,只与所表示的事物有关,或说从对人的一切关注中抽象出来,只赤裸地思考事物;“连小的带大的”这种说法与人有关,因为它表示敬拜主的人。因此,在灵义上所指的不是这些人,而是或多或少,因而是那些或多或少出于纯正的真理和良善敬拜的人。刚才论述的“仆人、先知、圣徒”也一样,他们在灵义上不是指先知和圣徒,而是从人脱离出来,是指教义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虽然所指的是这些,但所有处于教义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之人也包括在内,因为这些真理和生活都在主体,也就是天使和世人里面;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只思想天使和世人是属世的,而思想构成天使和世人的教义之真理和生活是属灵的。由此清楚可知,天使所处的属灵意义(即灵义)如何不同于世人所处的属世意义,即:一个人所思考的一切细节都具有人、空间、时间和物质的某种东西,而天使则从这一切中抽象出来思考。因此,天使的言语是世人无法理解的,因为这种言语来自对事物的直觉,因而来自从适合自然界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智慧,因此相对来说在这些事物上是不确定的。

“敬畏你名”表示敬拜主,因为“敬畏”表示敬拜,“你名”表示主。在前一节,经上说:“二十四位长老感谢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神。”因此,“敬畏你的名”表示敬拜主。旧约和新约的圣言都提到了“耶和华的名”、“主的名”、“神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在这些情况下,“名”表示藉以敬拜主的一切,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因为主在哪里,爱与信的一切也在哪里。这就是耶和华、主神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可参看AE 102, 135, 224节),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以我的名对他们所求的任何事同心合意,我在天上的父就必给他们成就。因为哪里有两三个人以我的名聚集,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此处“以主的名同心合意”和“以祂的名聚集”不是只以名,而是以那些属于主的事物,也就是藉以敬拜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

“敬畏”当论及主时,表示敬拜和尊敬,因为敬拜和敬拜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种神圣而崇敬的敬畏,这会让一个人觉得主要受到尊重,绝不可受到伤害。事实上,这就像孩子对父母,父母对孩子,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一样,也像朋友对朋友一样,他们里面就有尊重和对造成伤害或冒犯的害怕;这种害怕和尊重就在一切爱和一切友谊中,因此没有这种害怕和尊重的爱和友谊就像无盐的食物,淡而无味。这就是为何“敬畏主”表示出于这种爱而敬拜祂。

我们说“敬畏你名”表示敬拜主,然而,那些敬畏祂的人在此是指所有在教会之外,因没有圣言而不认识主的人。尽管如此,所有对神拥有人的观念之人仍被主接纳,因为人形式下的神就是主;但所有不视神为人的人,无论教会之内的,还是教会之外的,当进入他们自己的属灵生活时(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后,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都不被主接纳,因为他们对神没有确定观念,只有一个不确定的观念,这种观念根本不是观念,即便是,也会消散。这就是为何所有从地上进入灵界的人首先都被检查他们对神持有并带在身上的是哪种观念。他们若没有祂是一个人的观念,就会被送到教导场所,在那里被指教:主是天地之神,当他们想到神时,必须想到主,否则就无法与神结合,因而无法与天使联系在一起。所有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接受教导并敬拜主;而所有声称自己有信仰,却没有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都不接受教导;因此,他们就被分开,被送到天堂之下的地方,有的被送到地狱,有的被送到在圣言中被称为“低地”的地或部分,他们在那里受艰难。然而,已经视宗教的律法为生活律法的外邦人比基督徒更容易接受关于主的教义;他们尤其会这样做,因为他们对神没有其它观念,只有一个神性人(Divine Man)的观念。我们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敬畏你名”表示敬拜主。

696b.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使用了“敬拜耶和华神”这种说法;这句话表示敬拜祂;因此,我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敬畏神”具体是指什么样的敬拜。对耶和华神的一切敬拜都必须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只来自爱之良善的敬拜不是敬拜,只来自真理、没有爱之良善的敬拜也不是敬拜;这两者都是必需的,因为爱之良善是敬拜的本质,而良善通过真理存在和形成,或说拥有其存在和形式,故一切敬拜都必须通过真理来自良善。因此,在圣言中使用“敬畏耶和华神”这种说法的许多地方,经上都补充说:“遵守或谨守和实行祂的话和诫命。”因此,在这些方,“敬畏”表示通过真理敬拜,“遵守或谨守和实行”表示出于爱之良善敬拜,因为实行或做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和良善,但“敬畏”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信和真理;准确地说,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属于爱的一切良善都属于意愿。由此可见,“敬畏耶和华神”论及通过教义之真理敬拜,教义之真理也被称为信之真理。“敬畏耶和华神”表示这种敬拜,是因为神性真理因宣判恶人下地狱而导致敬畏或惧怕;但神性良善不会,因为只要世人和天使通过真理接受它,它就会拿走宣判。由此明显可知,只要人处于爱之良善,就有对神的敬畏;还可知,只要人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也就是说,只要他的真理里面有良善,那么恐惧和惊骇就会消失,并变成伴随尊敬的一种神圣敬畏。由此可推知,敬拜中的敬畏照着各人的生命状态因各人而不同;在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敬畏里面、伴随尊敬的圣洁或神圣性也照着意愿对良善的接受和理解力对真理的接受,也就是说,照着内心对良善的接受和灵魂对真理的接受而不同。

刚才所说的,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得更清楚。摩西五经:

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用全心、全灵魂侍奉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10:12, 20)

此处用到“敬畏耶和华神”、“行在祂的道路上”、“爱祂”、“侍奉祂”这些说法,这一切话都描述了通过真理来自良善的敬拜;“敬畏耶和华神”和“侍奉祂”表示通过真理敬拜,“行在祂的道路上”和“爱祂”表示出于良善敬拜;因此,经上还说“用全心、全灵魂”,“心”表示属于意愿的爱与仁之良善,“灵魂”表示属于理解力的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心”对应于爱之良善,在人里面对应于他的意愿,“灵魂”则对应于信之真理,在人里面对应于他的理解力,因为灵魂是指人的气息或呼吸,这气息或呼吸也被称为他的灵。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信之生命,“心”表示爱之生命(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930, 9050, 9281节)。

申命记:

你们要跟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听从祂的声音,侍奉祂,紧紧依附祂。(申命记13:4)

“跟从耶和华神,谨守祂的诫命,紧紧依附祂”表示生活的良善,因而敬拜所来自的爱之良善;“敬畏耶和华神,听从祂的声音,侍奉祂”表示教义之真理,因而信之真理,通过这些真理而有敬拜。由于对主的一切敬拜都必须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而来,也不是通过没有真理的良善而来,所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如在已经引用的经文和下面的经文中。关于圣言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AE 238末尾, 288b, 660节)

又: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紧依附祂,也要奉祂的名起誓。(申命记10:20)

此处“敬畏耶和华神,侍奉祂”也涉及敬拜的真理,“紧紧依附耶和华,也要奉祂的名起誓”涉及敬拜的良善。事实上,“紧紧依附”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一句话,因为一个热爱的人也紧紧依附;“奉耶和华的名起誓”具有类似含义,因为即将做的事以这种方式被确认。“侍奉”涉及敬拜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仆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真理服侍良善(参看AE 6, 409节)。

又:

好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谨守祂的一切律例、诫命。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奉祂的名起誓。不可随从别神。耶和华吩咐我们遵行这一切的律例,敬畏耶和华我们的神。(申命记6:2, 13, 14, 24)

此处同样描述了通过真理来自良善或通过信来自爱的敬拜;“敬畏耶和华神,侍奉祂”表示通过信之真理而来的敬拜;“谨守遵行祂的律例和诫命,奉耶和华的名起誓”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敬拜;因为谨守遵行律例和诫命是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与爱之良善是一样的,因为那爱的人也活着;“奉耶和华的名起誓”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起誓”表示通过生活来确认。前面已经说明,“敬畏耶和华,侍奉祂”表示照着教义之真理敬拜,因为有两样东西构成敬拜,即教义和生活;没有生活的教义不构成敬拜,没有教义的生活也不构成敬拜。

696c.以下经文有类似教导。申命记:

要召集百姓,使他们听、使他们学习、敬畏耶和华你们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的一切话。(申命记31:12)

又:

你若不谨守遵行这律法的一切条文,敬畏耶和华你神这荣耀而可敬的名。(申命记28:58)

又:

王要为自己抄写律法的副本,在他一生所有的日子里诵读它,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这律法上的一切话和这些律例,遵行它们。(申命记17:18, 19)

又:

你要谨守耶和华你神的诫命,行在祂的道路上,敬畏祂。(申命记8:6)

又:

谁会赐他们有一颗终日敬畏我,遵守我的一切诫命的心呢?(申命记5:29)

在这些经文中,“敬畏耶和华神”与“谨守遵行律法的诫命”,以及“行在祂的道路上”连在一起,因为如前所述,对神的一切内在属灵敬拜在于生活的良善,必须照着教义之真理来举行,这些必须进行教导。“敬畏耶和华”表示照着教义之真理举行的敬拜,“谨守遵行律法的诫命”和“行在祂的道路上”表示来自生活良善的敬拜,“行在耶和华的道路上”表示照着教义之真理生活;由于“敬畏耶和华”表示照着教义之真理举行的敬拜,所以经上说,必须从律法学习敬畏耶和华。但要让人们知道,对耶和华的敬畏表示必须在外在属世敬拜中的内在属灵敬拜,因为内在属灵敬拜就是思想并理解真理,因而以一种崇敬而神圣的方式思想神,这就是“敬畏祂”,而外在属世敬拜就是实行真理,也就是谨守律法的诫命和话。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以真理指教我,将我的心与敬畏你的名联结起来。(诗篇86:11)

“指教道路”表示教导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真理;因此,经上说:“以真理指教。”“将我的心与敬畏你的名联结起来”表示爱之良善必须与信之真理结合,“心”表示爱,“敬畏”表示信的神圣,这些必须被“联结起来”,也就是说,必须一起在敬拜中。

又: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路上的人有福了。(诗篇128:1)

此处“敬畏耶和华”表示以一种崇敬而神圣的方式思想神,“行在祂道路上”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只有通过这两者才有敬拜。但外在敬拜,也就是照神性真理生活里面必须有内在敬拜,也就是敬畏耶和华;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路上的人。”又:

敬畏耶和华,甚喜爱祂诫命的,这人有福了。(诗篇112:1)

这句话的含义与前面的相似;因为“甚喜爱耶和华的诫命”就是热爱它们,从而意愿并实行它们。

耶利米书:

他们不惧怕,也不行在我的律法和律例中。(耶利米书44:10)

“不惧怕(或敬畏)”表示不出于圣言的真理思想神,因而不以一种神圣而崇敬的方式思想;“不行在我的律法和律例中”表示不照着它们生活,“诫命”表示内在敬拜的律法,“律例”表示外在敬拜的律法。

玛拉基书:

我既为父亲,对我的尊敬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对我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

经上使用“尊敬”和“敬畏”这两个词,是因为“尊敬”论及出于良善举行的敬拜,“敬畏”论及通过真理举行的敬拜。“尊敬”(honor,或译为尊荣、尊贵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88, 345节);因此,“尊敬”也论及父亲,“敬畏”论及主人,因为耶和华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父亲”,在此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主人”。

同一先知书:

我曾与利未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是我以敬畏赐给他的,他就敬畏我。(玛拉基书2:5)

“利未”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生命和平安的约”表示祂的神性与祂自己的合一,名词“敬畏”和动词“敬畏”表示神圣真理,因神圣真理而有合一。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灵必停留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他从那里献的香必在对耶和华的敬畏里。(以赛亚书11:2, 3)

这些话也论及主,它们描述了神性真理,一切智慧和一切聪明都在神性真理中并来自神性真理。“停留在祂身上的耶和华的灵”表示当主在世时,在祂里面,并自祂的人身得荣耀以来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表示祂由此拥有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表示祂由此拥有全能和敬拜中的本质神圣;由于“敬畏”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敬拜的神圣,所以经上补充说“他从那里献的香必在对耶和华的敬畏里”,“献香”表示来自属灵-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的敬拜。这就是“献香”所表示的(可参看AE 324, 491, 492, 494, 567节)。经上说“智慧、聪明、知识和敬畏的灵”,是因为“灵”表示发出的神性,“智慧的灵”表示属天神性,也就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接受的发出神性,“聪明的灵”表示属灵神性,也就是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所接受的发出神性,“知识的灵”表示属世神性,也就是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天使所接受的发出神性,“敬畏耶和华的灵”表示来自这些神性,即属天、属灵和属世神性的一切敬拜的神圣。

耶利米书: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终日因向他们行善而敬畏我;我要与他们立一个时代的约;我也要把敬畏我的心赐给他们,使他们不会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 40)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敬畏我”表示敬拜主的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心”表示意愿的良善,“道”表示进行引导的理解力的真理,“敬畏”表示由此而来的神圣敬拜。“我要与他们立一个时代的约;我也要把敬畏我的心赐给他们”表示通过爱之良善和在敬拜中的这良善的真理实现的结合,“约”表示结合,“敬畏的心”表示来自爱之良善中的真理的敬拜的神圣;“使他们不会离开我”表示为了结合的缘故。由于与主的结合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实现,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或没有真理的良善实现,所以经上提到了这两者。

诗篇:

亚伦家啊,你们要信靠耶和华,敬畏耶和华的人要信靠耶和华。(诗篇115:10, 11)

“亚伦家”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敬畏耶和华的人”表示所有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启示录:

有永远福音的天使说,要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敬拜祂。(启示录14:7)

“敬畏神,把荣耀归给祂”表示出于神圣真理敬拜主;“敬拜祂”表示出于爱之良善。诗篇:

愿全地都敬畏耶和华;愿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畏惧祂。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和等候祂慈爱的人身上。(诗篇33:8, 18)

又:

耶和华的美意在敬畏祂的人和等候祂慈爱的人身上。(诗篇147:11)

由于“对耶和华的敬畏”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慈爱(或怜悯)”表示对神性良善的接受,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的眼目和美意在敬畏祂的人和等候祂慈爱的人身上。”

以赛亚书:

强大的民必尊敬你,强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此处“尊敬”也表示出于良善的敬拜,因为“尊敬”论及爱之良善;“敬畏主”表示出于真理的敬拜,如前所述。“强大的民”表示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教会之人,因为一切能力皆由此而来;“强族的城”表示那些处于教义之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由于一切属灵的能力由此而来,所以他们被称为“强族”。这些话也清楚表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为“尊敬”论及良善,“敬畏”论及真理,两者都在敬拜中;“人民或百姓”这个词用于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处于良善的人,而“民族”这个词用于那些处于良善,并从良善处于真理的人;由于在灵界,一切能力或权柄都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这人民被称为“强大”,这民族被称为“强”。

696d.在以下经文中,“敬畏耶和华或对耶和华的敬畏”也表示其中有通过真理而来的神圣的敬拜。以赛亚书:

这百姓的心远离我,他们对我的敬畏成为人们所教的命令。(以赛亚书29:13)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中有谁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的声音?就是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信靠耶和华的名,倚靠自己的神的。(以赛亚书50:10)

耶利米书:

他们必听见我向他们所行的一切良善,好叫他们因我即将向他们所行的一切良善和一切平安,就惧怕战兢。(耶利米书33:9)

诗篇:

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安营,要搭救他们。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祂,因敬畏祂的一无所缺。(诗篇34:7, 9)

又:

那没有改变、不敬畏神的人。(诗篇55:19)

又: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凡遵行祂诫命的都有美好的理解。(诗篇111:10)

由于“敬畏”与神性真理有关,而敬拜中的神圣,以及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凡遵行祂诫命的都有美好的理解(也就是聪明)。”又:

敬畏耶和华的人要赞美祂,雅各所有的种都要尊敬祂,以色列所有的种都要敬畏祂。(诗篇22:23)

路加福音:

神的怜悯世世代代归与敬畏祂的人。(路加福音1:50)

“耶和华神”涉及、因而表示有一种神圣而崇敬的感觉,因而以一种神圣而崇敬的方式敬拜祂,这一点可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你们要谨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圣所;你们要崇敬。(利未记19:30; 26:2)

出埃及记:

耶和华的作为,我要行的多么可敬畏。(出埃及记34:10)

创世记:

雅各就惧怕,说,这地方何等可畏;这不是别的,乃是神的家和天门。(创世记28:17)

当论及神性,以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时,“敬畏或惧怕”表示尊敬并保持尊敬,这从上述经文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希伯来语中,表示“敬畏或惧怕”的这个词也表示尊重和崇敬。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某城里有一个审判官不敬畏神,也不尊敬人。他在自己里面说,我虽不惧怕神,也不尊敬人。(路加福音18:2, 4)

经上说“敬畏神”和“尊敬人”,是因为敬畏或惧怕表示更高程度上的尊敬。

马太福音:

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你们不要怕;倒要怕那能把灵魂和身体都灭在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的。(马太福音10:28; 路加福音12:4, 5, 7)

然而,此处“怕”表示对属灵地死亡有一种惧怕,因而表示一种属世的惧怕(或敬畏),这是害怕和恐惧;但属灵的惧怕(或敬畏)是一种神圣的惧怕(或敬畏),这种惧怕(或敬畏)就住在一切属灵之爱里面,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各异。属灵人就在这种惧怕(或敬畏)中,他知道主不向任何人行恶,更不会把任何人的身体和灵魂灭在地狱里;相反,祂向所有人行善,渴望将每个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提入天堂,到祂自己那里。这就是为何属灵人的惧怕(或敬畏)是一种神圣的惧怕(或敬畏),唯恐人因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而转身离开,从而伤害自己里面的这神性之爱。但属世的惧怕(或敬畏)是对危险和惩罚,因而对地狱的一种害怕、恐惧和惊恐;这种惧怕(或敬畏)就住在一切肉体之爱里面,也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各异。具有这种惧怕(或敬畏)的属世人只知道主向恶人行恶,定他们的罪,把他们投入地狱,惩罚他们,这些人因此处在对主的害怕和恐惧之中。犹太和以色列民族中的大多数人就处于这种惧怕(或敬畏),因为他们是属世人;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他们“害怕耶和华”、“在祂面前战兢”,以及“恐惧战兢”;由于同样的原因,当神性律法或神性真理从西乃山上宣布时,经上论到以色列人说,他们极其害怕(出埃及记20:18–20; 申命记5:23–25)。

这种惧怕(或敬畏)就是雅各向拉班起誓所指着的以撒所畏惧或恐惧的(创世记31:42, 53)在某种程度上所表示的;因为在圣言中,“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属世神性方面的主;“以撒”所表示的属灵神性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使属世人受到惊吓,由于“拉班”是属世人,所以雅各指着“以撒所畏惧或恐惧的”向他起誓。在以赛亚书,所指的是几乎一样的惧怕(或敬畏):

你们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因为祂是当敬畏的,是你们当恐惧的。(以赛亚书8:13)

此处“敬畏”与属灵人有关,“恐惧”与属世人有关。由于属灵人不会处于诸如属世人所处的那种惧怕(或敬畏),所以经上说:“不要惧怕。”以赛亚书:

雅各和以色列啊,不要惧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以赛亚书43:1)

路加福音:

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耶利米书:

我的仆人雅各啊,不要惧怕;以色列啊,不要惊惶,因我要从远方拯救你;雅各必得享平静安逸,无人使他害怕。(耶利米书30:9, 10)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此外,“敬畏或惧怕”、“惊骇”、“惊愕”等等表示感觉的各种扰乱和心智状态的变化(可参看AE 667, 677节)。


圣治 #233

233.为了揭开圣治

233.为了揭开圣治的这个奥秘,好叫理性人能在自己的光中看见它,必须逐一解释这几点。

①良善和邪恶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故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也是如此。人的内层是指他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他对这内在思维一无所知,直到他进入灵界及其光,死后他就会进入。在自然界,人只有通过外在思维中的爱之快乐和自我检查时所认识到的邪恶本身才能知道这内在思维。因为如前所示,人的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对此,前面可能还有大量说明。之所以采用良善及其真理,邪恶及其虚假这样的术语,是因为良善离了它的真理是无法存在的,邪恶离了它的虚假也是无法存在的。它们是伴侣或配偶,因为良善的生命来自它的真理,真理的生命来自它的良善。邪恶及其虚假也一样。

无需解释,理性人就能明白,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于人的内层。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良善是邪恶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此外,一切邪恶对良善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憎恨,一切良善都有对保护自己免受邪恶伤害,并与之分离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爱。由此可推知,这一个不可能与那一个共存。如果它们真的共存,那么首先会产生冲突和争战,然后导致毁灭。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马太福音12:25,30)

又: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马太福音6:24)

两个对立面无法共存于一个物质或形式里面,否则这个物质或形式就会被撕碎、摧毁。如果一个推进并接近另一个,那么它们必像两支敌对力量那样不惜一切代价地分离,一个退守在他的营地或堡垒里面,另一个则退守在外面。一个假冒为善者里面的邪恶与良善就是这种情况;他处于这两者,但邪恶在里面,良善在外面,因而两者是分离的,没有混在一起。由此清楚可知,邪恶及其虚假和良善及其真理无法共存。

②主将良善和真理引入人的内层,只能到那里的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这是上述内容的一个必然结果,因为如果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那么在邪恶被移走之前,良善是无法被引进来的。“人的内层”这个词是指思维的内在,或内在思维,也就是现在论述的对象。要么主,要么魔鬼必在这些内层里面。改造之后,主在那里;但改造之前,魔鬼在那里。因此,只要一个人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被逐出;只要他不让自己被改造,魔鬼就会常驻。谁不明白,只要魔鬼在那里,主就不会进来?只要人紧闭人与主一起所在的那扇门,魔鬼就在那里。主在启示录教导,当人以自己的努力打开这扇门时,祂就会进入:

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嗓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当人通过避开并远离如地狱和恶魔般的邪恶而移走它时,这扇门就打开了;事实上,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魔鬼,都是一回事;另一方面,无论你说良善,还是说主,也是一回事;因为主在一切良善里面,而魔鬼在一切邪恶里面。这一切清楚说明了这个问题的真相。

③如果良善及其真理在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之前被引入,或被引入的程度超过邪恶及其虚假被移走的程度,那么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这是因为邪恶是更强大的,更强大者会得胜,即便当时不得胜,以后也会得胜。只要邪恶是更强大的,良善就无法被引入内室,只能被引到门厅,因为邪恶与良善无法共存,如前所述。仅在门厅的东西会被它那在内室的仇敌逐出,这意味着离开良善并回到邪恶的情形会出现,这是最糟糕的一种亵渎。

此外,人生命的基本快乐就是爱自己爱世界胜过一切。这种快乐不能立刻,只能逐渐被移走;这种快乐在人里面存留到何等程度,邪恶在他里面就强大到何等程度。这种邪恶决无法被移走,除非自我之爱变成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或对权力的爱以功用或服务,而不是以自我为目的;因为那时,功用或服务构成头,自我之爱或对权力的爱首先构成头下面的身体,然后构成行走的双脚。谁看不出,良善必须构成头,并且当它构成头时,主就在那里?良善与功用或服务为一。谁看不出,如果邪恶构成头,魔鬼就在那里?由于人必须接受某种文明道德的良善,甚至接受属灵良善的某种外在形式,所以谁看不出,这些构成脚和脚底,并被踩在下面?

人的生命状态必须翻转过来,在上的应在下,这种翻转不可能立刻实现,因为来自自我之爱和随之对掌权之爱的生命最大快乐,只能逐渐被削弱,并转化为对功用或服务的一种爱。因此,主不能在这邪恶被移走之前引入良善,或引入的程度不能超过它被移走的程度;否则,人就会从良善倒退,回到他的邪恶。

④当人专注于邪恶时,许多真理能被引入他的理解力,并存在他的记忆里,但不会遭到亵渎。这是因为理解力不流入意愿,而是意愿流入理解力;由于理解力不流入意愿,所以许多真理能被理解力接受,并存在记忆里,不会与意愿的邪恶混合,因此圣物不会遭到亵渎。此外,从圣言或讲道学习真理,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并思想它们,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理解力必须利用存于记忆并从记忆进入思维的真理,教导意愿,也就是说,教导人当做什么。因此,这是改造的主要手段。当真理只在理解力中,并由此而在记忆里时,它们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

人的记忆好比某些动物的反刍胃,动物首先把食物吞到这胃里;只要食物还在那里,它就不在体内,而在体外。但当动物把食物从胃里提取出来,进行消化吸收时,食物就变成了它们生命的一部分,并滋养身体。不过,人的记忆包含的不是物质食物,而是属灵食物,也就是真理,这些真理本身是知识。只要一个人通过思考,可以说通过反刍或倒嚼把它们从记忆中提取出来,他的属灵心智就会得到滋养。正是人的意愿之爱想要这样做,可以说以自己的方式渴望并促使他把真理提取出来,以提供营养。这爱若是邪恶,就会对不洁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但若是良善,就会对洁净之物有一种渴望和饥饿感;它会以各种方式把不适合的东西分离、摒弃并逐出。

⑤然而,主以其圣治最为小心谨慎的是,在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他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前,意愿不会从理解力中接受任何东西,或说接受的程度不会超过邪恶被移走的程度。因为凡被意愿接受的东西都会进入这个人,被归给他,以至于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邪恶和良善无法共存于人从意愿所获得的生命本身里面,否则他就会灭亡。另一方面,这两者能共存于理解力中,在那里它们被称为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然而,它们不会在一起;否则,人就不能从良善看见邪恶,或从邪恶认识良善。相反,两者在那里就像房子的内外结构那样被区分和分离。当恶人思想并谈论善事时,他是从外在进行思考和谈论;但当他思想并谈论恶事时,却是从内在进行思考和谈论。因此,当他说善事时,他的言语可以说来自房屋的外墙。它好比表面完好,内里却虫蛀腐烂的水果,或好比龙蛋的外壳。

⑥如果过早或过多地接受,那么通过把它们与邪恶和虚假混在一起,意愿就会玷污良善,理解力则会歪曲真理。当意愿专注于邪恶时,它会玷污理解力中的良善;理解力中被玷污的良善就是意愿中的邪恶,因为它会证明,邪恶就是良善,良善就是邪恶;邪恶会向反对它的一切良善如此行。邪恶也会歪曲真理,因为良善之真理反对邪恶之虚假;这一切是由意愿在理解力中行出的,而不是理解力凭自己行出的。在圣言中,对良善的玷污被描述为通奸,对真理的歪曲被描述为淫乱。这些玷污和歪曲是通过来自沉迷于邪恶的属世人的推理,以及取自圣言字义的表象的确认或支持实现的。

自我之爱是众恶之首,就其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能力而言,它超过其它一切爱。它是通过滥用每个人,无论善人恶人,从主所获得的理性做到这一点的。它甚至能通过证明使邪恶完全看似良善,虚假完全看似真理。当它能利用上千个论据来证明,自然界创造了它自己,然后创造了人类和各种动植物,并且自然通过来自它的内在自我的流注而使人活着、理性思考并智慧地理解时,还有什么是它不能证明的呢?自我之爱之所以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是因为它赋予它的外表一种五光十色的灿烂光芒。这种光芒就是属于这爱的变得智慧的荣耀,以及显赫和掌权的荣耀,或说是爱在智慧,因而在地位和权力中的陶醉。

然而,一旦这爱证实这些原则,它就会变得如此盲目,以致它只看到,人是动物,并像动物那样思考;它甚至相信,动物要是能说话,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人。这爱若出于某种次要原因被引导相信,死后,人的某种东西仍旧活着,就会盲目到相信这也适用于动物;并且死后活着的这某种东西无非是生命的一种微弱呼吸,就像最终回到尸体的烟雾一样;要么,它就是没有视觉、听觉或言语的某种活物,因而又盲又聋又哑,只是四处飞舞并思考。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疯狂的观点,自然界自身本质上是死的,它利用这些观点激起幻觉。这就是自我之爱所做的事,这爱本身是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或说对自我重要感的爱;就其都是属世的情感而言,人的自我或自我重要感就像动物的生命;而就其感知而言,由于这些感知来自这些情感,所以它就像一只夜鸟或猫头鹰。因此,凡不断将自己的思维沉浸于自我重要感,或自己的东西之人,都无法从属世之光被提升到属灵之光,并看见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任何东西。这爱因具有这种性质,然而又如此善于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故也善于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即便出于某种必要性,它不得不承认。

⑦因此,主允许人从内在进入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只要他能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人陷入本章所论述的对圣物的最严重亵渎之中。正是由于这种危险性,主也允许生活上的邪恶和敬拜上的许多异端。关于对这些事的许可,可参看接下来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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