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4.“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临到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最后审判。这从“愤怒”和“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愤怒”当论及主时,是指最后的审判(对此,参看AE 413节);“愤怒”在此处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补充说:“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死人”是指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死人”,是因为人的本质生命是他的属灵生命,他因属灵生命而为一个人,并区别于野兽,野兽只有属世生命。在人里面,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是死的,因为属世生命没有被称为“生命”和“永生”的天堂在自己里面,而是有按灵意被称为“死亡”的地狱。
总之,“死人”是指那些只过着一种属世生活,没有同时过一种属灵生活的人(可参看AE 78节);“死亡”当论及人时,是指缺乏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参看AE 550节);当内在属灵人没有形成时,这种缺乏就会存在,因为这内在属灵人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形成的。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就居于这内在人,因为这内在人在天堂及其光中,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是一个活人。但当只有属世人形成,属灵人没有同时形成时,就没有理解和感知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能力,因为这人没有来自天堂的光。因此,这样一个人就被称为“死人”。要受到审判的“死人”在此表示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在最后审判之前,恶人与善人的分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恶人被分离出去时,他们就进入其充满纯粹的邪恶和虚假的内层;这清楚表明,他们内在是死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他们看起来是活的。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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