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4.“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临到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之人的最后审判。这从“愤怒”和“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愤怒”当论及主时,是指最后的审判(对此,参看AE 413节);“愤怒”在此处的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补充说:“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死人”是指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在自己里面的人。这些人被称为“死人”,是因为人的本质生命是他的属灵生命,他因属灵生命而为一个人,并区别于野兽,野兽只有属世生命。在人里面,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是死的,因为属世生命没有被称为“生命”和“永生”的天堂在自己里面,而是有按灵意被称为“死亡”的地狱。
总之,“死人”是指那些只过着一种属世生活,没有同时过一种属灵生活的人(可参看AE 78节);“死亡”当论及人时,是指缺乏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参看AE 550节);当内在属灵人没有形成时,这种缺乏就会存在,因为这内在属灵人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形成的。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就居于这内在人,因为这内在人在天堂及其光中,处于天堂之光的人就是一个活人。但当只有属世人形成,属灵人没有同时形成时,就没有理解和感知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能力,因为这人没有来自天堂的光。因此,这样一个人就被称为“死人”。要受到审判的“死人”在此表示那些从内在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人,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在最后审判之前,恶人与善人的分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恶人被分离出去时,他们就进入其充满纯粹的邪恶和虚假的内层;这清楚表明,他们内在是死的,尽管在外在形式上他们看起来是活的。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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