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885.“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表示以免他们承认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及其教义。这从“兽”、“拜”和“兽像”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与生活分离之信的宗教说服或宗教(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拜”是指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兽像”是指这种宗教的教义,以及规定的条例,即:只可以或要完全教导和相信这些事(参看AE 827a节)。不可敬拜的兽和兽像是指从海里上来的兽,前一章(启示录13:1)论述了这兽,它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所指的,是这兽,这一点从启示录13:14明显看出来;但被看到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这种分离的确认(参看AE 815a节)。他们之所以不可拜前一只兽及其像,那些拜它们的人“要被火与硫磺折磨”,是因为除了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外,所引用的用来证明信与善行分离的圣言经文不会植入虚假和邪恶;这种事只有通过运用推理才能做到,因为歪曲这些经文的,是推理。事实上,若没有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圣言中,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歪曲。前面许多地方已经说明,推理是如何歪曲圣言的。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尤其从那些将唯信当作得救的基本手段来接受的教会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完全不同于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来教导之人的。那些出于其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的人歪曲圣言的一切;而那些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其教义教导的人没有歪曲圣言。原因在于,教义充满推理,尽管它们似乎不是推理;而圣言是没有推理的。这就是为何在这些教会中,有许多人教导与生活结合的信,并与信结合的生活;而其他人却教导与生活分离的信。这后一种事是出于教义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出于圣言来教导的有学问的人和没有学问的人所做的;因此,他们走的是相反的路。然而,这也是捍卫该教义的人所允许的;原因在于,圣言明确教导生活,以及与生活一致的信;头脑简单的人只能照着圣言的明确意义来接受教导。有些人也允许这样,是因为他们无法公开抵制真理;真理是以未知或秘密的方式来运作和说服的,因为真理从天上流入到每个人那里,而接受它的,是那些没有过邪恶生活的人;他们从童年时期就没有,后来也没有出于对自己的卓越知识,或比其他人更有学问的骄傲而确认唯信的教义,尤其确认他们将卓越知识或学问置于其中的唯信称义的信条。然而,当这些人从其他人那里听到来自圣言、支持生活的证据时,他们心里想的仍旧不同;因为他们认为唯信包括作为本身,根据称义的信条,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尽管如许多人所教导的,这个信条更倾向于将作为与信仰分离,而不是将作为与信仰结合起来。事实上,只要作为里面有什么东西来自人或人的意愿,它甚至认为这些作为没有称义的价值而把它们搁置一边。
在接受唯信的教会中,来自圣言的教导和来自教义的教导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证明,如在圣公会和路德教会。众所周知,圣公会的教义教导唯信,牧师们娴熟、巧妙、优雅或雄辩地将作为人为地添加到信上,就好像它们储存在信中;他们从信中感知或看到某种努力,就好像是对行善的一种情感;这尤其适用于那些因唯信而称义到第三或第四种程度的人。此外,该教义还教导,唯信的运作还没有发展到这种程度的人也能得救,因为生活的良善就隐藏在信中,就像生产的能力隐藏在果实的种子里一样。前面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已经说明,这些东西都是夸耀和吹嘘卓越知识和聪明才智的心智的产物。为说明在圣公会,当他们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时,教导完全不同,我要在此引用圣公会在每个圣日所教导,并被那些遵守圣餐的人所阅读的内容作为证据;内容如下:“附之的方法和途径是,按照神诫命的规则,首先要检查自己的生活和交谈;无论你们在哪里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觉得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得罪你们的人,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此处甚至没有提到信,只教导了作为,因为它们来自圣言,而不是来自教义。
此外,在每年的某些节日,《亚他那修信经》经常在圣公会的人们面前被阅读;因为它作为公会的著作,已经在所有基督教会中被视为三位一体的共同教义;关于主和祂所施行的最后审判,该信经如此教导:“万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现在请想一想,反思并检查一下,那些出于教义如此巧妙地讲道,或相信类似东西的人是不是没有把上述事物包括在信中,就像隐藏在它里面一样?由于他们认为作为不会称义,没有人能凭自己实行本为良善的良善,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功德,所以他们放弃实行,而是相信,他们必因储存或隐藏在唯信,也就是与善行分离之信中的生命而得救。但我可以证明,那些如此相信,同时如此生活的人都会下地狱。相反,那些照着包含在为圣餐所预备的劝诫中的训词,又照着刚才从《亚他那修信经》中所引用的内容生活的人都会上天堂。此外,后者有信,而前者没有,无论他们怎么朝相反的方向想。之所以说那些出于教义相信,同时生活的人,是因为有许多人,尤其头脑简单的人出于教义相信,同时却没有照着教义生活;这些人得救了。
路德教会的情况也一样。在那里,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和那些出于圣言教导的人也走在相反的方向上。在唯信和唯信称义方面,那些出于教义教导的人,其教导的方式与圣公会的完全相同;他们都将作为与得救的手段分离,认为作为不是良善,而是邀功的,因而不能称义,因为它们来自人,从而把它们搁置一边。但当他们出于圣言教导时,他们也教导作为,这可从为全体成员所写,因而被插在诗篇的所有书籍中,被称为《不悔改之路上的障碍或绊脚石》的内容中看出来,其中出现了这些话:“神的神圣旨意和明确的诫命是,那些相信的人应履行善行,当它们是为了公义的原因,瞄准一个真正的目的,尤其为了神的荣耀和邻舍的功用而行的时,神就会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接受它们;事实上,神会出于纯粹的怜悯赏赐它们;因此,人因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有报答。因为神将赞美、荣誉和永恒的祝福赐给那些耐心通过作为努力获得永生的人。因此,神也专心关注人的作为,如在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祂写信给亚洲七个教会和所有人时所说明的那样。为此,使徒保罗用这些劝诫来劝勉行善,说:
我们行善不要厌倦,若不间断,到了适当的时节,我们必收割良善。(加拉太书6:9)
因此,那些富有善行的人由此说明他们也富有信,因为当信是活的时,它通过仁作工。是的,唯独称义的信从不独居,也不是分离的,而是带来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好果子,太阳发出光,火发出热,水带来水分一样。”由此可见,在这些教会中,出于教义,并由此出于圣言来教导是一回事,出于圣言,没有同时出于教义来教导是另一回事;“拜兽和兽像的”是指那些出于教义来教导,同时也出于教义来生活的人;现在启14:9–11论述的是,正是这些人。而启14:12中“圣徒的忍耐就在此;守神诫命,和耶稣信仰的也在此”这句话所论到的人,是指那些出于圣言来教导和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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