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72.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这从“右手拿着”、“星”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拿着”是指来自祂自己,因为“手”表示能力,因而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经上说“右手”,是因为“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5, 3091, 4931–4937, 6947, 10019节);因此,它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AC 9133, 10019, 10405节);“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AC 9604, 9736, 10061节);“耶和华的右手”表示主的神性能力,因而表示全能(AC 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 10019节)。“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下文会详述。“七”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0,24节)。
“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这是由于灵界的表象;因为在灵界,主显为一轮太阳,从远处看,天使显为星星。天使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的接受,因而是由于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这是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但以理书上说: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346–348节)。
任何人若知道“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星”表示教会的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也就能知道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头变黑暗,众星不放光,以及它们要从天上坠落表示什么,也能知道当圣言其它部分提到星时,星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此处论述了教会的荒废,这发生在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时候。要被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地”是指教会(可参看AE 29节)。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表示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角,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并且它自高自大,直达天象的首领。(但以理书8:9–11)
此处“天象”表示总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448, 7236, 7988, 8019节),尤其表示与虚假争战的那种(AC 7277节);耶和华由此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也就是万象之耶和华(AC 3448, 7988节)。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把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此处“星辰”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第三部分是指较大的部分;在下文会看到“龙”表示什么。又: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又:
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启示录8:10)
由于“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所以它们“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它们灭亡了。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士师记:
列王都来,他们从天上争战;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19–20)
由于属灵天堂的天使发光如星辰,并且属于天使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所以主因被称为一位“天使”而同样被称为一颗“星”,如在摩西五经:
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启示录:
耶稣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由此可见为何来自东方的智者或博士看见一颗星,就跟着它,又为何它停在耶稣出生的地方(马太福音2:1–2, 9)。由此可知人子右手所拿的“七星”表示什么,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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