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64.“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长衣、”的含义清楚可知,“长衣”是指作为衣服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此处只提到“直垂到脚的长衣”,也就是一种总体的遮盖;因论述的主题是主,故它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由于此处描述了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神性人身就是此处在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并且经上说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后来又说“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所以我想解释福音书关于变像时的主所说的话,那里用了一些类似的词语,然后解释关于士兵分祂的衣服,又为祂的里衣拈阄所说的话。
关于主的变像,经上如此记着说:
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上了一座极高的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看哪,有摩西,以利亚,向他们显现,同耶稣说话。看哪,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主带彼得、雅各和约翰,是因为他们代表信、仁和仁之行为方面的教会;祂带他们上了“一座极高的山”,是因为“山”表示天堂;“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是因为“脸”表示内层,它明亮如日头,是因为祂的内层是神性,“日头”是指神性之爱;“衣裳洁白如光”,是因为“衣裳”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光”也表示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显现,是因为这两个人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先知圣言或预言圣言;“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是因为“一朵光明的云彩”表示包含内义在里面的字面上的圣言;“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是因为“云彩里出来的声音”表示出于圣言的神性真理,“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由于神性真理、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所以有话从云彩里出来说:“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
显然,被如此看见的,是主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本身不能被任何人看见,除非通过神性人身。主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福音书中的这些话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明显看出来,那里说明:在圣言中,“彼得”、“雅各”和“约翰”表示信,仁和仁之行为(AC 3750节,AE 8–9节);“高山”表示天堂(AC 8327, 8805, 9420, 9422, 9434, 10608节);“脸”表示心智的内层(AC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 5102, 9306, 9546节);“主的脸”表示怜悯、平安和一切良善(AC 222—223, 5585, 9306, 9546, 9888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AC 2495, 4060, 7083节;《天堂与地狱》,116–125节);“衣裳”当论述主时,表示神性真理(AC 9212, 9216节);“光”也表示神性真理(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节;《天堂与地狱》,126–140节);“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5922, 6723, 6752, 6771, 6827, 7010, 7014, 7089, 7382, 9372, 10234节),“以利亚”表示圣言(AC 2762, 5247节);“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AE 36节);“爱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是显而易见的。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就可以知道士兵彼此分主的衣服,并为祂的里衣拈阄是什么意思;对此,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士兵就拿祂的衣服分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所说的,他们彼此分了我的衣服,为了我的里衣拈阄。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约翰福音19:23–24)
不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的内义在里面的人在这些话里面看不到任何奥秘;他只知道士兵分了外衣,没有分里衣;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然而,不仅这个事实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而且关于主受难所记载的每个细节也都包含一个神性奥秘在里面。这个事实所包含的奥秘是,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他们所分的“衣服或外衣”表示字面上的圣言,“里衣”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分它们”表示驱散和歪曲;“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士兵果然做了这些事。”由此清楚可知,这些话在灵义上的意思是,犹太教会驱散了在字义中的神性真理,但不能驱散在内义中的神性真理。前面说明,“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祂的“里衣”表示内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9826, 9942节);“分”是指驱散良善和真理,并与之分离,因而是指虚假(AC 4424, 6360—6361, 9094节);“士兵”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在此属于犹太教会,要为神性真理而战的人,这一点从“交战”和“战争”的灵义清楚看出来;“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与虚假的争战(AC 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经上论到利未人说,他们的职责是处理教会事务,他们要通过在会幕中事奉而出去参战,并在战争中服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8:23,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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