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484.“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虚假通过试探被移走后,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一种祝福状态。这从“从眼上擦去眼泪”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眼上擦去眼泪”是指除去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由于当他们所经历的试探结束后,这种悲伤止息时,通过真理来自良善的祝福就随之而来,所以也表示这种祝福。事实上,天使所享有的一切祝福都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或通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来;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来自良善,因为良善构成它,或说是它的原因。天使的一切祝福都来自这个源头,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故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处于天堂的生命,因而处于永恒的祝福。
“眼上的眼泪”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此,“眼泪”表示悲伤,是因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因为虚假。在以下经文中,“眼泪”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祂要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这些话表示主将通过祂的降临移走那些从祂存活之人的邪恶和虚假,以至于将不再有由于它们并来自它们的头脑悲伤;“死亡”表示邪恶,因为属灵的死亡来自邪恶,或说邪恶是属灵死亡的原因;“眼泪”论及虚假。
值得注意的是,“流泪”和“哭泣”都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悲伤,但“流泪”表示头脑的悲伤,“哭泣”表示由于虚假导致的内心悲伤。头脑的悲伤是属于真理的思维和理解力的悲伤,而内心的悲伤是属于良善的情感或意愿的悲伤;由于圣言处处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所以当表达由于教义或宗教的虚假导致的悲伤时,圣言就提到“哭泣”和“眼泪”这两者。“哭泣”表示内心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哭泣”从心里爆发出来,并通过嘴口爆发为哀号;而“流泪”是头脑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从思维通过眼睛发出来。无论哭泣还是流泪,都有水流出来,但这水是苦的、涩的,这是由从灵界进入人的悲伤的流注造成的;在灵界,苦水对应于由虚假造成的真理的缺乏,由此对应于悲伤;因此,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会由于虚假而悲伤。由此可见,当提到“哭泣”时,圣言之所以也提到“眼泪”,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我只引用以下经文来证明这一点。以赛亚书:
我要为雅谢人,就是西比玛的葡萄树痛哭;希实本、以利亚利啊,我要以眼泪浇灌你。(以赛亚书16:9)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必在暗地里哭泣,我的眼睛必流下泪水。(耶利米书13:17)
同一先知书:
但愿我的眼为泪水的泉源,我好昼夜哭泣。(耶利米书9:1)
耶利米哀歌:
她夜间痛哭,泪满脸颊。(耶利米哀歌1:2)
玛拉基书:
使眼泪、哭泣和叹息遮盖耶和华的祭坛。(玛拉基书2:13)
诗篇:
流泪撒种的,那哭着带种的。(诗篇126:5–6)
耶利米书:
要抑制你的声音,不要哭泣,抑制你的眼睛不要流泪。(耶利米书31:16)
同一先知书:
让哀悼的妇人速速为我们举哀,使我们的眼流下眼泪。(耶利米书9:18)
此处“举哀”取代了哭泣,因为它是哭泣的声音。诗篇:
我因呻吟而疲惫,整夜漂洗我的床;我用泪水浸湿我的榻。(诗篇6:6)
此处“漂洗床”表示哭泣,哭泣属于嘴,因为它论及呻吟;而具有相同含义的“浸湿榻”论及眼泪。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当两个相似的词语出现在圣言中,尤其出现在先知书时,它们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一个与良善有关,一个与真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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