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408.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表示一切内在良善和真理,并一切外在良善和真理,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这从“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在其整体上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1节);“大人物、富人”是指内在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千夫长、勇士”是指外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类良善,“勇士”表示这类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之所以补充说“通过它们而有智慧和聪明”,是因为从内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属灵良善和真理而有智慧,从外在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属世良善和真理而有聪明。智慧与聪明的不同之处在于:智慧来自天堂之光,聪明来自被天堂之光光照的世界之光;这就是为何智慧论及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聪明论及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来自天堂之光,因为属灵心智或内在心智处于天堂之光;属世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世界之光,因为属世心智或外在心智处于世界之光;但该心智通过属灵心智接受天堂之光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聪明。人若以为聪明只来自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就大大受骗了。聪明是指从自己这里看到真理和良善,无论是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而从别人那里看到它们不是聪明,而是知识。然而,为叫人们可以知道当如何理解这些事,可参看前面(AE 406a节)所说的,即:人有两种心智,一种是属灵的或内在的,一种是属世的或外在的;对那些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属灵或内在心智是打开的,而对那些没有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应用于生活的人来说,该心智没有打开,只有属世或外在心智是打开的;后者因此被称为属世人,而前者被称为属灵人。对此,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属灵或内在心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通过它从主流入属世或外在心智,光照该心智并赋予聪明。“大人物、富人”表示构成属灵或内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表示良善,“富人”表示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构成属世或外在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表示这些良善,“勇士”表示这些真理。这清楚表明,这些话在内义上包括了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因为下文论述了这一切事物的灭绝。与人同在的一切事物,以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正是从这些,并照着这些而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
仅思想字义的人只会看到所指的,是君王和他们国家的首领,提到这么多人物,是为了高举字义。但在圣言中,没有一个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神性就在圣言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中;因此,这些人必定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一般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圣言凭这些事物而为神性,是属天和属灵的。此外,圣言被赐下,也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一个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的结合(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如果这些话只表示出现在字义中的事,即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以及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都要藏在洞穴和山岩里,那么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事也是属世的;但当通过这些同时理解了属灵事物时,就会有结合。天使并不以其它方式与世人结合,因为天使是属灵的,他们在灵界,因而既属灵地思考,也属灵地说话;而世人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然界,因而既属世地思考,也属世地说话。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也表示属灵事物。这些人表示属灵事物,即“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良善和真理,这一点从在圣言提到他们的地方,他们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在圣言中,“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也就是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大”和“伟大”论及良善,“多”和“众”论及真理(参看AE 336a—337节)。“大人物”表示内在良善,是因为这四者,即“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和“勇士”表示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既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大人物、富人”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的良善和真理,“千夫长、勇士”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补充说“一切奴仆和一切自由人”,“奴仆(或仆人)”表示被称为属世人的人之外在,“自由人”表示被称为属灵人的人之内在。圣言别处的“大人物(或大人、大臣)” (即耶利米书5:5; 那鸿书3:10; 约拿书3:7)表示类似事物。“富人”表示内在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或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AE 118, 236节)所说明的清楚看出来。“千夫长”表示外在良善,也就是属世人的良善,这一点也在前面(AE 336节)说明了;因此,关于他们,没有必要再说更多了。不过,“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勇士”和“壮士”,同样提到“能力”和“力量”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是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事实上属世人中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那拥有一切能力的,是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说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行动,而是通过真理行动,良善在真理中形成它自己,或说使它自己形成真理,并如同灵魂以身体为衣那样以真理为衣给自己穿上,从而行动;它之所以通过属世人中的真理行动,是因为一切内层事物都一起在属世人里面,并在自己的完全中。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或藉由真理的良善(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31—232, 539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中,因为神性在其中处于其完全(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 10044节)。由此可见,“勇士”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人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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