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297.启5:1.“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这从“右手”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以及全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坐宝座的”是指天上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为“宝座”一般表示天堂,具体表示属灵天堂,抽象地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就来自这神性真理,审判也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53节)。“坐宝座的”和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书卷的“羔羊”表示主,是因为“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有两样事物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在天上的父”,在此由“坐宝座的”来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人子”,但在此被称为“羔羊”。由于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所以此处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拿了书卷。”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这一点由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父”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良善“不审判什么人”,因为它不探究任何人;审判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它探究每个人。然而,要知道,主自己并不根据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因为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如此合一,以至于它们为一;而是人–灵审判自己;因为审判他的,是他自己所接受的神性真理;但由于表面上看,好像主审判他,所以圣言上说,主审判所有人。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就审判而言,情况是这样:主与所有人同在,并出于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也将所有人都转向并引导到祂自己这里。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会跟随,因为他们在努力;而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会跟随,而是背离主,背离主就是从天堂转向地狱;因为每个人–灵要么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要么是他自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允许自己被主引导;而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不允许自己被引导。后者尽一切力量和努力抵制,因为他的意愿是朝向他自己的爱;这爱就是他的呼吸和生命;因此,他的渴望是朝向那些处于相似的对邪恶的爱之人。由此可见,主不审判什么人,而是所接受的神性真理将那些从心里,也就是在爱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判入天堂,将那些不从心里接受神性真理,并否认它的人判入地狱。由此清楚可知,主说“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以及在别处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祂所说的话要审判人”是什么意思。
然而,这些事都是不会落入人的自我聪明的真理,因为它们属于天使智慧的奥秘。但《天堂与地狱》(545–551节)在某种程度上阐明了这个主题,那里论述了这一事实: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这个灵人自己将自己投入地狱。“坐宝座的”是指主,而不是有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神的另一个人,谁都能从以下考虑看出这一点,即:被主称为父的神性不是别的,正是祂自己的神性;因为这神性取得人身或人性;因此,它是这人身或人性的父;这神性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与一些人将其与祂区别开来,并称其为父的神性本身没有任何不同,这一点从被称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所接受的信可以看出来,那里也说:此三位无分大小、先后,乃均同等;这一个如何,那一个如何,无限,永恒,非受造,全能,神,主;然而,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不受造者;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非三神,乃一神;非三主,乃一主。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坐宝座的”和“羔羊”,以及下文“神”和“羔羊”并不是指两种不同的存在;相反,这一个表示神性良善,而那一个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坐宝座的”是指主,这一点从前面第4章的所有细节也清楚看出来,那里论述了宝座和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可参看那里的解释,AE 258–295节),此外,这一点也可见于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的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 19:28–29)
以及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以西结书1:26; 10:1)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由于“宝座”表示天堂,“坐在宝座上的”表示就其在天上的神性而言的主,所以前面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以此表示他将在主所在的天堂中(参看AE 253b节);因此,在本章的下面,经上说:
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启示录5:6)
在22章: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神和羔羊的宝座”表示天堂,以及那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处之所以在两者之间作出区分,是因为有些人接受这一个多于那一个。那些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会得救;但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人不会得救,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良善中,不在别处;因此,那些不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就弃绝并否认它,即便不公开如此行,也会暗中如此行,即便口头上不如此行,也会在心里如此行;因为这种人的心是恶的,恶会弃绝。在良善中接受神性真理就是在仁之良善中接受它;因为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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