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273.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天堂里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光照,以及对它的理解和感知。这从“闪电,雷轰,响声”的含义清楚可知,“闪电,雷轰,响声”论及神性真理:“闪电”论及它的光照,“雷轰”论及对它的理解,“响声”(voices)论及对它的感知;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首先要说一说这些含义的起源。人的眼睛在可见的天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如太阳,月亮,星星,空气,以太,光,热,云,雾,阵雨等等;它们是对应,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灵界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天使所在的天堂也是对应,因为他们会看见类似事物;但它们在那里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如:关于天堂的太阳和月亮(HH 116–125节);关于天堂的光和热(HH 126–140节);总体上关于天堂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103–115节);关于天堂里的表象(HH 170–176节)。因此,“闪电”和“雷轰”也是对应;它们因是对应,故表示它们所对应的那些事物。一般来说,它们表示高层天使所接受和说出的神性真理;当这神性真理降到低层天使那里时,它有时就看似闪电,声音听上去像打雷。这就是为何“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雷”表示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响声”表示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在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是因为通过听觉进入心智的东西既被看见,也被感知到,在理解力中被看见,通过与意愿的联系被感知到。至于严格来说,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感知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0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和“雷”表示光照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密云倒出水来;天空发出响声;你的箭也射出去;你的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 18)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建立;“密云倒出水来”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天空或高云发出响声”表示来自圣言灵义的真理;“射出去的箭” (是指霹雳,由此而有一个好像弓射出箭的表象,当有雷轰和闪电时,这些就呈现出来)表示神性真理;“进入世界的雷声”表示在教会,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照亮世界的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世界”表示教会。
又:
有火在耶和华前头行,烧灭祂四围的敌人;祂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3, 4)
从这些话也清楚看出,“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祂的闪电照亮世界。”
耶利米书:
用能力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使雾气从地极上腾,祂为雨造闪电。(耶利米书10:12, 13; 51:16; 诗篇135:7, 8)
此处论述的也是教会的建立。“雷声”表示感知和理解方面的神性真理,“闪电”表示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制造大地者,祂用智慧预备了世界,用聪明展开了诸天”,接着又说“祂一发声,天上就有众水,祂为雨造闪电”可以看出来。“地”和“世界”表示教会;天上的“众水”表示真理;“雨”表示当降下来,变成属世的时的这些真理;“闪电”表示它们的光照。
撒母耳记下: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撒母耳记下22:14, 15)
此处“从天上打雷”和“发出响声”描述了雷电;“箭”描述了飞行的霹雳,这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闪电”是指它们的光。正如这些活跃并光照善人,它们也使恶人惊吓和瞎眼,这一点由“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来表示,因为恶人无法承受神性真理,也根本无法承受来自天堂的任何光;因此,它们一出现,恶人就逃离。
同样,在诗篇:
耶和华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祂射出箭来,使他们四散,多多发出闪电,使他们溃乱。(诗篇18:13, 14)
别处:
求你发出闪电,使他们四散,射出你的箭,使他们溃乱。(诗篇144:6)
“雷”和“闪电”表示理解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仿佛听见雷声,四活物中的一个说,你来看。(启示录6:1)
又:
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随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又:
天使大声呼喊,好像狮子;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 4)
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约柜;随后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又: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多水的响声,和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又:
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响声,多水的响声,大雷的响声,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此外,由于“雷”和“闪电”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宣布这些真理时:
有响声、闪电,也有号角的响声。(出埃及记19:16)
“号角的响声”表示启示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55, 262节)。约翰福音:
有声音从天上来到主这里,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 29)
马可福音:
雅各和约翰被称为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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