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诠释启示录 #182

182.启3:1.“

182.启3:1.“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清楚可知,当从内义或灵义来观之时,可以看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在展开接下来这些话的内义之前,有必要解释并说明什么是道德生活,什么是属灵生活,以及什么是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什么是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

道德生活就是在履行生活的各种责任和职业时,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或说在生活的一切事务和职业中,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表现得良善、诚实和公正;总之,这是世人看得见的生活,因为它是在世人中间所过的生活。但这种生活有两个来源,要么来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要么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道德生活,尽管它看似道德,因为这样一个人如此表现良善、诚实和公正,只是为了自我和世界;对他来说,良善、诚实和公正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也就是说,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被提到其他人之上,管辖他们,要么是为了他可以获得财富。他在灵里,或私下独自一人时就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但他不敢公开宣称他如此思想的事,因为这会摧毁其他人对他的好感或尊重,从而废掉他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所用的手段。

由此可见,在这样一个人的道德生活里面所潜藏的,无非是优先于其他人获得一切的欲望,因而是其他所有人都可以服侍他,或他可以占有他们财物的欲望;由此明显可知,他的道德生活本身不是一种道德生活;因为他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会把其他人当作自己的奴隶,并剥夺他们的财物。由于一切手段都含有目的的味道,并且本质上与它们的目的具有相同的性质,也因此被称为中间目的,所以这样一种生活就本身而言,无非是狡猾和欺诈。当联结社会的这些外在纽带松开时,如当所描述的这些人在向自己的同胞提起法律诉讼时的情形,这一点就变得清楚、明显;那时,他们只渴望颠覆正义,获得法官的青睐或国王的恩宠,并且这一切都暗中进行,好叫他们可以剥夺其他人的财物;一旦得逞,他们就在灵里和内心充满快乐。这一点在那些看重战争和胜利的荣誉的君王身上看得更清楚,他们内心的最高快乐就是征服各个领域和国家,在凡有抵抗的地方剥夺被征服者的一切财物,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在多数情况下,这也是许多外出打仗之人的快乐。

当所有这样的人成为灵人时(这种事在身体死后随即发生),前面所描述的道德生活的性质在他们身上变得更显而易见。那时,他们因出于自己的灵思考和行动,故会照着他们的爱而冲进各种罪恶,无论他们活在世上时表面上过着多么道德的生活。

但属灵生活完全不同,因为它有一个不同的来源;事实上,它来源于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那些属灵之人的道德生活也是不同的,并且是一种真正的道德生活;因为当这些人在灵里思考时(这是他们私下独自一人思考时的情形),他们不是出于自我和世界,而是出于主和天堂思考;事实上,他们的心智,也就是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实实在在被主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与祂结合;因此,主流入他们的思维、意图和目的,并掌管它们,把它们从他们的自我中撤回来,这自我完全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人的道德生活表面上类似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因为它有一个属灵源头。他们的道德生活只是属灵生活的一个结果,属灵生活是有效原因,因而是它的源头。因为他们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邻舍的爱而良善、诚实和公正地对待自己的同胞;主把他们的心智和灵保守在这些爱中;因此,当他们成为灵人时(这是他们身体死亡时的情形),就聪明和智慧地思考和行动,并被提升到天堂。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天堂流入他们,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他们。不过,这话并不适用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因为他们的良善不是天堂的良善,他们的真理也不是天堂的真理;但他们却将肉欲的快乐称为良善,将由此而来的虚假称为真理;这些从自我和世界流入他们。由此也可以知道,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何性质,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又是何性质,即:来自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是真正的道德生活,这种生活可称为属灵的,因为它的原因和源头由此而来;而没有属灵生活的道德生活不是道德生活,可称为地狱的,因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它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欺诈和虚伪的。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推断出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然而表面上却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神圣(外在神圣是指在教会中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是何品质,即:这些事无一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相反,它们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某种思维中流出,因而从他们的口流入世界。因为他们灵的内层思维充满对邻舍的狡猾和欺诈;然而,提升到天堂正是通过内层实现的。此外,他们在教会的敬拜,以及那时的祷告和举止要么是出于从小养成的习惯,从而变得熟悉,要么是出于相信这些外在事物都是得救所必需的,要么是节日里他们在家里或户外都没有什么事可做,要么是出于害怕被他们的同伴视为缺乏虔诚。而那些从一个属灵源头过一种道德生活之人的敬拜则完全不同,这是一种真正的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的祷告被提升到天堂,并在那里被听到;事实上,主通过天堂接受他们的祷告。关于这些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68, 484, 529–534节),以及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7节)。此处提前说明这些事,是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因轻视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过着一种道德,而非属灵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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