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1129.启18:9.“地上的列王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行使这种权柄的人内心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哭泣哀号”和“地上的列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泣哀号”是指内心的哀恸和悲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上的列王”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对此,参看AE 29, 31, 625, 1034, 1063节),在此是指那些行使这种权柄,因此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地”是指教会。“地上的列王”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这句话表示那些因以这种权柄为快乐而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也由“地上的列王”来表示的人不可能“为她哭泣哀号”。
经上用“哭泣”、“哀号”这些词,是因为“哭泣”表示因虚假而哀恸,“哀号”表示因邪恶而哀恸,因为这两者都丧失了。因此,“哭泣”与他们称之为真理的虚假有关,“哀号”与他们称之为良善的邪恶有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哭泣”(weep)或“哀悼”(mourning,或哀鸣、居丧、悲哀等)和“哀号”(wailing,或号啕、号哭、哀哭等)。如在耶利米书:
我百姓的女儿啊,你要举行哀悼,如丧独生子一样,苦苦地号啕一顿,因为荒废者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此处经上说“哀悼”,是因为真理被摧毁了,说“号啕”,是因为良善被摧毁了;“荒废者”表示这些的丧失,因而表示教会的结束。弥迦书:
我要哀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由于“哀号”与良善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号如龙”,“龙”是指那些处于邪恶欲望的人;由于“哀鸣”与虚假有关,所以经上说“我要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猫头鹰的女儿”是指那些处于虚假及其愉悦的人,“猫头鹰”表示虚假,因为它们在黑暗中就看见,在光明中却看不见。撒迦利亚书:
他们必为他号哭,如为独子号哭,又为他哀悼,如为长子哀悼。(撒迦利亚书12:10)
此处“号哭”论及良善的丧失,“哀悼”论及真理的丧失。耶利米书:
不要进入居丧之家,不要去哀哭。(耶利米书16:5)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经上因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因不属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提到这两个词,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就是神,智慧和爱,这一点也可通过从秩序的角度来考虑时的受造物来说明。因为正是出于秩序,由成千上万的社群组成的天使天堂通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行如一体,他们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秩序的律法被保持在秩序中。也正是出于秩序,同样分为成千上万个会众的天堂之下的地狱,通过审判和惩罚被保持在秩序中;因此,它们不能对天堂造成丝毫伤害,尽管它们是仇恨和疯狂。同样出于秩序,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个平衡,世人就在这个平衡之中,并且在这个平衡中,他若被主引导,就会被引入天堂,若被自己引导,就会被引入地狱;因为秩序的一条律法是,人在他做的一切事上,都必须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事,或说人必须做他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任何事。
由于自创世以来,有无数的人涌入了灵界,即天堂和地狱,并且现在仍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地涌入,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天赋和爱,所以他们合而为一是绝无可能的,除非神,也就是生命本身为一,这生命是智慧本身、爱本身,因而是秩序本身。关于天堂,就说这么多了。但在世上,或在自然界,神序从日月星辰和行星明显看出来。太阳照着表象制造了年、日和时,以及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也制造了一天的划分,即早晨、中午、傍晚和夜间。它照着对其与光结合的热,并与热结合的光的接受而使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充满生机。它照着对它的接受而打开、安排和预备地内和地上的生命体和物质去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因此,在春天,通过春天的热与光的合一,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回到对繁殖的爱中,回到对属于这爱的一切事物的知识(科学)中。植物界的植物则回到产生叶子、花朵和果实,以及果实中的种子,以预备其种类直到永恒,并使其种类增多直到无限的努力或功能和活动中。
正是出于秩序,地产生植物,植物滋养动物,或说为动物提供营养,这两者都对人类的衣食和快乐有用,或说为人类提供食物、衣服和快乐;由于人是神在其中居住的那一位或存在者,所以一切事物都以这种方式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清楚表明,受造物是以这种秩序彼此接替的:一个为了另一个而存在;它们是永恒的目的,也就是功用,这些目的,也就是功用,不断以这种方式运作,以便它们可以回到它们所来自的神那里。这一切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作为智慧本身的生命本身中被创造出来的,还表明,被造宇宙充满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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