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诠释启示录 #1120

1120.“因她心里

1120.“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表示骄傲和吹嘘,因为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从“心里说”和“坐着作皇后”的含义清楚可知:“心里说”是指出于骄傲而吹嘘,因为“说”表示吹嘘,“心”表示自我之爱,因而也表示骄傲。“坐着作皇后”是指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就是“坐着作皇后”的意思,因为当主被称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天堂和教会;同样,当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时,“新妇和妻子”就是指天堂和教会。虽然说的是天堂,但指的是天堂里的教会,也就是天堂天使中间的教会,这教会与地上世人中间的教会合而为一;因为天堂也有政府,跟地上一样,因而也有经济、民事和教会事务,跟地上一样,只是更完美。因此,“新妇和妻子”是指天堂里的教会;因此,当主被理解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教会,也就是王的妻子。

在诗篇,“王后”是指教会: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9)

该诗篇论述了主及其国度;在尊贵人当中的“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经上说这些情感在“尊贵人当中”,是因为在圣言中,“尊贵或宝贵”论及真理。佩戴俄斐金、站在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出于对来自主的良善的接受的教会;因为人里面属于其右侧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有关,属于左侧的一切事物则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王后站在右手边。”“俄斐金”也表示良善。人里面在右侧的事物与良善有关,在左侧的事物与真理有关(可参看AE 600节);“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242节)。此外,女人生来就是属于爱的情感,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此,女人生来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属爱的情感,男人生来是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因此,既然良善与人的右侧有关,真理与他的左侧有关,那么可推知,根据神序,妻子应该在右边。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我们说过,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人。主之所以是唯一的人,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其他所有人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因为他们从主那里而为人。作为生命的人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非受造者和受造者之间,或无限者和有限者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是没有可比性的,或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因为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可能有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此作为人的神和作为一个人,无论天使,灵人还是世人的其他任何人之间也没有可比性。

主就是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57)

又: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由于主是生命,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祂被称为“生命的粮”,“生命之光”,“生命树”,以及“永生神”和“那活着的”。

由于主是生命,每个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所以祂也教导说,祂赐予生命,使人活着,如在约翰福音:

父怎样使人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我是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在许多经文中,经上说祂将生命赋予那些信祂的人。因此,神被称为“生命的泉源”(诗篇36:9),在别处被称为“创造者”、“制作者”、“形成者”,以及“窑匠”,我们则被称为“泥土,祂手所作的”。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我们生活、动作、存在,都在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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