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379.“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表并通过真理将自己从邪恶的虚假中洁净,从而被主改造。既有虚假的邪恶,也有邪恶的虚假;那些出于宗教信仰认为只要口头上承认自己是罪人,邪恶就不会判罚之人就具有虚假的邪恶;那些确认自己身上邪恶的人则具有邪恶的虚假。此处“袍子”表示来自圣言的一般真理,这些一般真理构成他们的宗教信仰准则,如前所述(378节)。经上之所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因此,他们通过真理洁净虚假。这句话还表示他们因此被主改造,因为所有在世时与邪恶争战,并相信主的人离世后都由主教导,通过真理从其宗教信仰的虚假中退出,从而得以改造。原因在于,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处于生活的良善;而生活的良善渴望真理,承认并接受它们;而生活的邪恶永远不会。在此处以及圣言的其它地方,“羔羊的血”被以为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但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主通过这个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并凭这二者拯救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15-17;6,以及本书前面的67节)。 而且,正因为主由此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所以祂的“肉”和“血”除了表示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外,不可能表示别的;“肉”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血”表示源于这良善的神性真理。
“血”在圣言经常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在属灵意义上都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神性真理,这一切从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首先:“血”表示主或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血”被称为“立约的血”,“约”就是结合,这结合由主凭祂的神性真理来实现;例如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摩西五经:
摩西在百姓耳边念了这律法书后,将血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的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3-8)
还有:
耶稣拿起杯来,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这是我的血,是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马可福音14:24;路加福音22:20)
“新约的血”或新约无非表示圣言,也就是所谓的“旧约”和“新约”,因而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
因为“血”有这样的含义,所以主将葡萄酒递给他们时,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表示神性真理(316节);也正因如此,“葡萄酒”被称为“葡萄血”(创世记49:11;申命记32:14)。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因为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在我里面,我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显而易见,此处“血”表示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喝的人拥有生命,并且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起到这种效果,圣餐则确认它,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
由于“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而这就是新旧约本身,故在每一个事物都是对应属灵事物的以色列教会,“血”是最神圣的代表;如:
他们取了逾越节羔羊的血,涂在门框和门楣上,以免灾祸临到他们。(出埃及记12:7,13,22)
燔祭的血洒在祭坛,坛的底座,亚伦和他的儿子及其圣衣上(出埃及记29:12,16,20,21;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25, 30, 34; 5:9; 8:15, 24; 17:6;民数记18:17;申命记12:27);还洒在约柜上面的幔子上,洒在施恩座、香坛的四个角上(利未记4:6, 7, 17-18; 16:12-15)。
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羔羊的血”所表相同: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他。(启示录12:7, 11)
人们不可能认为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龙靠的是别的什么,而是靠着圣言中主的神性真理;事实上,天上的天使不会想到任何血,也不会想到主的受难,只会想到神性真理和祂的复活。因此,当世人想到主的血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神性真理;当世人想到主的受难时,天使只会觉察到祂的荣耀,然后只想到祂的复活。我被恩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切。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以下诗篇里的话明显看出来:
神要拯救穷苦人的性命,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他们要存活,祂要给他们示巴的金子。(诗篇72:13-15)
“在神眼中看为宝贵的血”是为了他们所具有的神性真理;“示巴的金子”是指来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以西结书:
你们聚集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喝醉了血;我要在列族中彰显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血”不可能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还要“喝醉了血”。但当“血”被理解为神性真理时,圣言的真正意义就浮现出来了。此处论述的是主的教会,祂即将建在外邦人当中。
其次:“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它的反面意义清楚看出来,它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神性真理。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以赛亚书33:15)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册上记名的。(以赛亚书4:3-4)
你初生的日子,我见你滚在血中;我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洗涤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5,6,9,22,36,38)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素常不当触着的,如今竟用服装去触着了。(耶利米哀歌4:13-14)
滚在血中的衣服。(以赛亚书9:5)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你们的手都满了血;你们要洗濯,自洁,除掉你们的恶行。(以赛亚书1:15,16)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手指被罪孽玷污;你们的嘴唇说谎言,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以赛亚书59:3,7)
耶和华出来,要刑罚地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它的血。(以赛亚书26:21)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约翰福音1:12,13)
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巴比伦发现了。(启示录18:24)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众水的泉源就变成血。(启示录16:3-4;以赛亚书15:9;诗篇105:29);
变成血的埃及的河、池和水塘(出埃及记7:15-25)所表相同。
在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先,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31)
月亮变成血。(启示录6:12)
在这些以及许多其它地方,“血”表示被歪曲,以及被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一点通过阅读圣言中这一系列的经文,会看得更清楚一些。由于“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或亵渎的圣言真理,故显而易见,“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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