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真实的基督教 #74

74.记事三:我

74.记事三:

我看到远处有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他们头上戴着帽子;一些人是神职人员,他们的帽子缠着丝带;一些人是平信徒,他们的帽子用金带镶边;他们都学识渊博。我还看到一些人包着头巾,他们是文盲。我走近,听到他们正在一起谈论神性能力的无限性,或说不受限的神性能力,他们说:“它若真的照着任何既定的秩序律法行进,就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受到限制,因此是一种能力,而不是全能。但谁看不出,律法的强制性不能迫使全能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当然,当我们想到全能,同时想到它必须遵循的秩序律法时,我们对全能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就像一只手靠在一根折断的棍子上一样倒下。”

当他们看到我在旁边时,其中一些人就跑上来,有点气势汹汹地说:“你就是那个用律法,就像用锁链一样来限制神的人吗?真是太放肆了!你这样也粉碎了我们的信仰,而我们的救赎是建立在这信仰之上的,我们将救赎者的公义放在这信仰的中心,将父神的全能放在它上面,除此之外,又加上了圣灵的运作。我们将这信仰的功效归因于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因此,他只需宣告完全称义就足够了,完全称义凭神的全能而被赋予这信仰。但我们听说,你在我们的信仰中只看到荒谬或空虚,因为你在其中没有看到人这一方的任何神序。”听到这些话,我开口大声说:“先学习神序的律法,然后省察你们的信仰,你们会看到一片巨大的沙漠或旷野,里面有又长又弯的利维坦,它周围的网罗缠成了一个解不开的结。但正如我们读到亚历山大所做的那样,当他看到戈耳迪之结时,就拔出剑来割断了它,从而解开了它的缠结,然后把它扔到地上,把它的绳子踩在脚下。”

听到这些话,那些聚集在一起的人咬住自己的舌头,想磨快它们,以便进行有力的反驳;但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看见天在我上面开了,并从天上听见一个声音说:“你们要克制自己,先听听什么是秩序,全能的神是照着秩序的律法行事的。”这声音继续说:“神出于祂自己,如同出于秩序那样在秩序中并为了秩序而创造了宇宙;祂以同样的方式创造了人,并在他里面建立祂秩序的律法,人凭这些律法而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简言之,这些律法的实质是,人当信神,并爱他的邻舍;只要他出于其属世的能力做这两件事,他就会使自己成为接受神性全能的容器,神就会与人结合,人也会与神结合。因此,人的信仰就成为一种活的和救赎的信仰,他的行为则变成仁爱,这仁爱也是活的和救赎的仁爱。然而,必须知道,神始终同在,不断在人里面努力和行动,甚至触碰他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或说决不侵犯它。因为如果神侵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在神里面的居所就会被摧毁,只有神在人里面的居所会留下来。这居所在地上和天堂里的所有人里面,甚至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里面;这是他们的能力、意愿和理解力的源头。但神里面却没有人的相互居所,除非在那些照着圣言规定的秩序律法生活的人里面;他们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天堂乐园作为产业被赐给他们,生命树的果子是他们的食物;而其余的人则聚集在善恶知识树周围,在那里与蛇交谈,吃这树上的果子;但后来,这些人被逐出天堂乐园。尽管如此,神不离弃他们,但他们却离弃神。”

戴帽子的人明白这些话,并表示赞同;但戴头巾的人却否认说:“这岂不意味着全能受到限制了吗?受限的全能是一个矛盾。”对此,我回答说:“根据公义与公平的律法,或根据铭刻在爱上面的智慧律法全能地行事,这并不矛盾。然而,宣称神能违背祂的公义和爱的律法行事才是一个矛盾,因为这不是出于公平和智慧。这样一个矛盾就隐含在你们的信仰中,你们的信仰是,神能仅凭恩典使不义的人称义,能把他挑选出来,赋予他一切救赎的礼物和生命的赏赐。然而,我将简要说明,神的全能是什么意思。神凭祂的全能创造了宇宙,同时将秩序引入宇宙的各个部分,或说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神也凭祂的全能来维护宇宙,并永远维持那里的秩序及其一切律法;当有东西背离秩序时,祂会把它带回来,使它再次完整,或说恢复它。此外,神凭祂的全能建立了教会,并在圣言中揭示了教会的秩序律法。当教会背离秩序时,祂就恢复它;当它完全堕落时,祂就亲自降世,通过那时祂所取的人身而披上全能,重建教会。

“神凭祂的全能和全知检查死后的每个人,并为义人或绵羊预备他们在天堂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天堂,为不义的人或山羊预备他们在地狱的地方,从他们当中建立或形成地狱。祂照着这些人各种不同的爱而把他们都排列成各个社群或会众;在天堂,这些社群或会众就像属世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祂将天堂社群合而为一,以便它们在祂面前可以如同一个人。祂以同样的方式将地狱社群聚集在一起,以便它们可以如同一个魔鬼;祂用一道鸿沟将后者和前者隔开,以免地狱向天堂施暴,或天堂折磨地狱,因为天堂越流入,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越遭受折磨。除非神每时每刻都这样做,否则一种野蛮的本性将进入人类,直到这种程度:他们不能再受任何秩序律法约束;因此,人类就会灭亡。除非神是秩序,并且是在秩序中的全能,否则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就会发生。”听到这些话,那些戴帽子的人一边赞美神,一边把帽子夹在胳膊下面离开了;因为在灵界,聪明人都戴帽子。而那些戴头巾的人则不然,因为他们是秃顶,秃顶表示愚钝。当他们都离开时,后者向左走,前者向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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