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1. “因你执掌大权进入这国了”表示当先前的天堂和教会被毁灭时,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执掌大权进入这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是指当先前的天堂和先前的教会被毁灭时,新天堂和新教会将建立;这就是“执掌大权进入这国”所表示的,因为那时主拥有全能和王国;事实上,那时祂的意愿成就了,因为那时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让自己被祂引导,祂由此照秩序从祂自己统治所有人,把他们保守在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中,使他们远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恶人与善人分离,并且恶人被投入地狱,一个新天堂由善人形成之前,这是不可能的。这些事通过下文所论述的最后审判成为现实。
那时主就拥有了能力和主权,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世上的太阳来说明;只要冬天仍在持续,太阳在地上就没有能力或主权,因为它的热没有被接受,空气和大地的寒冷扑灭了这热;但当春天回来时,太阳就有了能力和主权,因为那时它的热被接受了,它的光也被接受了,这光与热结合在了一起,整个大地因这些而有了生机。主的能力和主权也一样,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时,它们就到来了;因为恶人像冬天一样寒冷,他们扑灭了太阳的属灵之热,也就是爱,使主的能力和主权化为乌有,尽管就主自己而言,祂永远处于同样的全能之中,但在新天堂和新教会出现之前,祂在其主体或臣民中不是如此。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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