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9

689.启11:17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诠释启示录 #597

597.“两脚像火柱

597.“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是属世的,支撑那里的内层事物,并充满爱之良善。这从“脚”、“柱”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世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也就是神序的终端(参看AE 65, 69节);“柱”是指支撑高层真理的低层真理(参看AE 219节);“火”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也可参看AE 68, 496, 504a–d节)。由此可见,“天使的两脚像火柱”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圣言,它作为支撑内层事物的属世事物,充满爱之良善。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是指字义上的圣言;由于这层意义是属世的,属世的是神序的终端,所以它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就像柱子支撑房屋,或脚支撑身体。事实上,没有圣言的属世意义,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就像除去支柱的房屋。因此,包含在圣言的终端或属世意义中的一切事物,甚至直到最细微的细节,都是永恒的对应,也就是说,它们对应于天堂里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而也表示它们。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属世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世上的圣言,如何像柱子支撑房屋那样支撑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这也清楚表明,为何天使的脚看似“火柱”。此外,终端或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充满爱之良善,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尽你的心,尽你的灵魂,尽你的头脑,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整个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或整个范围和每个细节上的圣言;因此,这些话的意思是,圣言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依赖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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