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277.“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表出于属灵的良善称谢主的神性人身。“香”之所以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而在此表示出于这良善的称赞,是因为犹太和以色列教会的敬拜形式主要是献祭和焚香。因此祭坛有两种,一种用来祭祀,一种用来焚香。香坛在会幕内,被称为金香坛;而祭坛在会幕外,被称为燔祭坛。这是因为一切敬拜通过两种良善而存在,一为属天良善,一为属灵良善。前者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后者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以献祭来敬拜是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以焚香来敬拜是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无论你说敬拜,还是说称赞,都是一回事,因为一切敬拜都是称赞。盛香的“香炉”和“香”所表相同,因为能盛之物和所盛之物,就像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起作用。
在以下经文中,“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
从日出到日落,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焚香。(玛拉基书1:11)
他们必将你的典章指教雅各,他们要把香焚在你鼻孔前,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我要拿肥牛作燔祭,将香祭献给你。(诗篇66:13, 15)
他们必从犹大城邑而来,献上燔祭、平安祭、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他们要从示巴而来,奉上黄金乳香,并且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乳香”和“香”所表相同,因为乳香是制香的主要原料。马太福音中的也一样:
东方的智者揭开宝盒,给刚出生的主献上黄金、乳香、没药。(马太福音2:11)他们之所以献上这三样礼物,是因为“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属世良善,一切敬拜都是由这三种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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