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9

689.启11:17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揭秘启示录 #13

13.“就是来自那昔

13.“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来自主,主是永恒和无限,是耶和华。这是指主,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约翰听到人子的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3)

然后说:

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

还有接下来的经文(启示录1:8;22:12),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48:12)

那首先的和末后的,就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

“耶和华”所指相同,因为耶和华之名表今在。那今在者,或为存在本身者,就是昔在和以后永在者,因为过去、未来在祂里面皆为当下。正因如此,祂没有时间,是永恒的,没有空间,是无限的。教会因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三位一体教义也承认这一点,其中有这些话: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然而,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这一位就是主,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已有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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