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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