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260.⑦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犹太教仍旧存在。换句话,历经这么多世纪,犹太人依旧没有转化,尽管他们就生活在基督徒当中,没有像圣言所预言的那样称谢主,承认祂是他们所以为的那要把他们领回迦南地的弥赛亚,而是不断顽固否认祂;然而,他们却很兴旺。但那些如此思想,并因此质疑圣治的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经上说他们要被领进的“迦南地”表示主的教会。
但犹太人顽固否认主,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若真的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和教会的圣物,就会亵渎它们。这就是为何主论到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约翰福音12:40; 马太福音13:15; 马可福音4:12; 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6:9-10)
经上之所以说“免得他们又转回去,我医治了他们”,是因为他们若真的转回去,得了医治,就会犯亵渎罪;根据前面(221-233节)所论述的圣治律法,主不允许任何人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他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就会亵渎这些圣物。
该民族得以保存并分散在世界各地,是为了圣言原文的缘故。他们比基督徒更守之为圣;主的神性就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因为从主发出的,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圣言由此成为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天堂与人的同在,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62-69节)已经说明;凡圣言被虔诚阅读的地方,都有主与天堂的同在。这就是圣治的目的,正是为了这个目的,犹太人才得以保存并分散到世界各地。关于他们死后的命运,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79-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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