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1:17.“说,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表示承认,即一切存在、生命或存活和能力都来自主。这从“说,感谢”、“主神”和“全能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感谢”是指承认,因为“伏面拜神”,然后“感谢”不可能具有其它含义,只能表示承认,在此表示主的全能;“主神”是指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在圣言中,哪里所指的是神性良善,哪里就用“主”和“耶和华”这些名字,哪里所指的是神性真理,哪里就用“神”这个名;因此,“主神”和“耶和华神”表示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此外,旧约的“耶和华”在新约被称为“主”。“全能者”是指凭祂自己存在,存活,并拥有能力,也指天使和人的存在,生命和能力都来自祂。全能是指这些事物(可参看AE 43节);神性全能是指无限之物(AE 286节)。
关于神性全能:它不涉及违反秩序的任何能力,而是涉及符合秩序的一切能力,因为一切秩序都来自主;由此可知,没有人拥有符合秩序的任何能力,除非从主,也就是秩序的源头那里。这清楚表明,照秩序引导人,从他生命的开始甚至直到永恒的每时每刻,都属于神性全能,它照着秩序的律法如此行,这些律法是无数的,其数目是无法表达的。然而,只有人让自己被引导,也就是不愿意被自己引导,这一切才能发生;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愿意被自己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到秩序的对立面。由于引导一个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因而违反秩序不能引导任何人属于神性全能,所以引导凡愿意引导自己的人上天堂不属于神性全能;秩序的一条律法是这样:凡一个人所行的,他都要出于理性和自由去行,因为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都会留在人身上,作为他自己的被归给他;而不被理性接受,并出于自由所行的则不能。由此清楚可知,拯救那些不愿意按照秩序被引导的人不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按照秩序被引导就是按照秩序的律法被引导,秩序的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生活的戒律;因此,引导一个愿意按照这些被引导的人,每时每刻,并继续直到永恒,属于神性全能。因为那里的每时每刻就是被看到、移除和渗入的无限事物,好叫一个人能远离邪恶,被保守在良善中,这一过程照着秩序持续并紧密相连。保护人们免受地狱之苦,只要不伤害他们的自由和理性,也属于神性全能;因为所有地狱对抗主的神性能力,都如同无有;没有主的这种能力,任何人都不可能得救。不过,关于全能,详情可参看前文(AE 43节)。
256.③当看到基督教仅限于我们所说的欧洲这个可居地球的较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时,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就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之所以仅在可居地球上叫做欧洲的较小区域被接受,是因为它不像伊斯兰教那样适合东方人的秉性,伊斯兰教是一种复合宗教,如刚才所示(255节)。凡不适合的宗教都不被接受。例如,一个宗教若不将一夫多妻合法化,就不会被那些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人接受,而是被他们弃绝。这同样适用于基督教的其它条例。
只要有拥有圣言的人,那么接受基督教的地区是大是小无关紧要;因为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仍从他们那里获得光。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已经说明。奇妙的是,凡圣言被虔诚阅读,主因圣言受到敬拜的地方,主与天堂就会同在。这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是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因此主说: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在可居世界的许多地方,这一点就通过欧洲人在圣言那里实现,因为他们的贸易遍及全球,并且无论到什么地方,他们都阅读圣言,或在那里从圣言进行教导。这看上去就像小说,却是千真万确的。
基督教处于分裂状态,是因为它源于圣言,整部圣言完全通过对应写成,这些对应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然而,纯正真理就隐藏在这些真理表象里面。由于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字义具有刚才所说的那种性质,所以在教会不能不产生分歧、争论和纠纷,尤其在对圣言的理解方面,在圣言本身和主的神性本身方面则不然。因为所有地方都承认圣言是神圣的,神性属于主;这两个信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也正因如此,那些否认主的神性,被称为苏西尼派的人被逐出教会;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之人不再被视为基督徒。对此,我要补充关于圣言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圣言内在是神性真理本身,至内在是主。
当有灵人打开圣言,用它擦脸或衣服时,仅仅因为擦了这一下,他的脸或衣服便闪闪发光,就像月亮或星星那样明亮,凡遇见他的灵人都看到这一切。这是一个见证,证明世上再没有什么比圣言更神圣的了。整部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0-61节);从圣言字义获得异端邪说是有可能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甚至具有毁灭性(《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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