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8.“就伏面拜神”表示他们出于一颗最谦卑的心对主的崇拜。这从“伏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伏面”是指内心最深的谦卑,因为这是对应于内心谦卑的一个身体动作,因而是代表整个人的谦卑的一个动作。在这种时候对神的敬拜或崇拜是从这样一颗心流出的,并照着吸引心智的主题或事情而各异。
在神面前伏面是代表最深谦卑的一个动作,因为面或脸是人的情感、因而属于其心智和意向的内层的形式;事实上,情感在脸上,如同在它们的代表中那样闪耀出来,这就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标志和形像。因此,当一个人承认他里面的一切都背离了神,从而受到诅咒,因而既不能也不敢仰望作为神圣本身的神,他若在这种状态下出于自我仰望祂,就会属灵地死亡时,人出于这种想法和承认就会脸伏于地;由于人的自我由此被移除,所以那时他被主充满,并被扶起来,以至于能仰望祂。
经上说他们“拜神”,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表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由于这神性就是天使里面的真理(他们是它的接受者,它构成他们的智慧),所以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神”,并表示神性真理。此外,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故在圣言中,“神”表示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发出的神性。由于高层天堂现在因在低层部分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又因很快就要到来的最后审判而处于光照和能力,所以经上说他们“拜神”;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主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从由主那里发出的更强烈而有力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中拥有光照和能力。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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