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8

688.“就伏面拜神

688.“就伏面拜神”表示他们出于一颗最谦卑的心对主的崇拜。这从“伏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伏面”是指内心最深的谦卑,因为这是对应于内心谦卑的一个身体动作,因而是代表整个人的谦卑的一个动作。在这种时候对神的敬拜或崇拜是从这样一颗心流出的,并照着吸引心智的主题或事情而各异。

在神面前伏面是代表最深谦卑的一个动作,因为面或脸是人的情感、因而属于其心智和意向的内层的形式;事实上,情感在脸上,如同在它们的代表中那样闪耀出来,这就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标志和形像。因此,当一个人承认他里面的一切都背离了神,从而受到诅咒,因而既不能也不敢仰望作为神圣本身的神,他若在这种状态下出于自我仰望祂,就会属灵地死亡时,人出于这种想法和承认就会脸伏于地;由于人的自我由此被移除,所以那时他被主充满,并被扶起来,以至于能仰望祂。

经上说他们“拜神”,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表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由于这神性就是天使里面的真理(他们是它的接受者,它构成他们的智慧),所以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神”,并表示神性真理。此外,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故在圣言中,“神”表示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发出的神性。由于高层天堂现在因在低层部分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又因很快就要到来的最后审判而处于光照和能力,所以经上说他们“拜神”;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主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从由主那里发出的更强烈而有力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中拥有光照和能力。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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