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8

688.“就伏面拜神

688.“就伏面拜神”表示他们出于一颗最谦卑的心对主的崇拜。这从“伏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伏面”是指内心最深的谦卑,因为这是对应于内心谦卑的一个身体动作,因而是代表整个人的谦卑的一个动作。在这种时候对神的敬拜或崇拜是从这样一颗心流出的,并照着吸引心智的主题或事情而各异。

在神面前伏面是代表最深谦卑的一个动作,因为面或脸是人的情感、因而属于其心智和意向的内层的形式;事实上,情感在脸上,如同在它们的代表中那样闪耀出来,这就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标志和形像。因此,当一个人承认他里面的一切都背离了神,从而受到诅咒,因而既不能也不敢仰望作为神圣本身的神,他若在这种状态下出于自我仰望祂,就会属灵地死亡时,人出于这种想法和承认就会脸伏于地;由于人的自我由此被移除,所以那时他被主充满,并被扶起来,以至于能仰望祂。

经上说他们“拜神”,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表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由于这神性就是天使里面的真理(他们是它的接受者,它构成他们的智慧),所以在圣言中,天使被称为“神”,并表示神性真理。此外,在希伯来语,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故在圣言中,“神”表示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同在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发出的神性。由于高层天堂现在因在低层部分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又因很快就要到来的最后审判而处于光照和能力,所以经上说他们“拜神”;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主与他们在一起,因为他们从由主那里发出的更强烈而有力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中拥有光照和能力。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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