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5

685.“祂要作王,

685.“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祂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直到永远。这从“作王”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当论及主时,是指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直到永远。“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灵义则与它相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是由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这些事物一般与时间和空间,以及地方和人有关;“时代的时代”属于时间,在灵义上对应于永恒。在论述信与仁在教会传播的地方,“代代”也一样。

“作王”当论及主时,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权柄,因为权柄论及良善,作王论及真理,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这两个词,即权柄和国,或拥有权柄和作王,如在以下经文中。弥迦书:

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权柄,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回归与你。(弥迦书4:8)

由于“锡安女子”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的本质是爱之良善,所以“权柄”论及它,而“国”因表示属灵教会而适用于“耶路撒冷女子”,属灵教会的本质是教义真理。

诗篇:

你的国是所有时代的国,你的权柄直到代代。(诗篇145:13)

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同一先知书:

国度、权柄和诸国的威严,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但以理书7:27)

在这些经文中,“权柄”论及良善,因为主凭良善而被称为“主”,“国度”论及真理,因为主凭真理而被称为“王”,如在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有名字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万王之王”是指着“衣服”上的名字说的,“万主之主”是指着“大腿”上的名字说的,而“衣服”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主;“大腿”表示良善,在此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诗篇,这同样适用于人:

地上的君王都列阵,掌权的一同算计。(诗篇2:2)

由此可见,“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具体表示什么。“国”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可参看AE 48节);因此,“作王”只属于主,当论及人时,它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并拥有由此而来的抵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能力(AE 333节)。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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