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祂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直到永远。这从“作王”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当论及主时,是指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直到永远。“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灵义则与它相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是由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这些事物一般与时间和空间,以及地方和人有关;“时代的时代”属于时间,在灵义上对应于永恒。在论述信与仁在教会传播的地方,“代代”也一样。
“作王”当论及主时,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权柄,因为权柄论及良善,作王论及真理,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这两个词,即权柄和国,或拥有权柄和作王,如在以下经文中。弥迦书:
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权柄,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回归与你。(弥迦书4:8)
由于“锡安女子”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的本质是爱之良善,所以“权柄”论及它,而“国”因表示属灵教会而适用于“耶路撒冷女子”,属灵教会的本质是教义真理。
诗篇:
你的国是所有时代的国,你的权柄直到代代。(诗篇145:13)
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同一先知书:
国度、权柄和诸国的威严,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但以理书7:27)
在这些经文中,“权柄”论及良善,因为主凭良善而被称为“主”,“国度”论及真理,因为主凭真理而被称为“王”,如在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有名字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万王之王”是指着“衣服”上的名字说的,“万主之主”是指着“大腿”上的名字说的,而“衣服”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主;“大腿”表示良善,在此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诗篇,这同样适用于人:
地上的君王都列阵,掌权的一同算计。(诗篇2:2)
由此可见,“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具体表示什么。“国”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可参看AE 48节);因此,“作王”只属于主,当论及人时,它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并拥有由此而来的抵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能力(AE 333节)。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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