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3.“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和主基督的”表示当恶人与善人分离,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清晰接受时,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服从主。这从“世上的国”、“主和主基督”的含义清楚可知:当成了主的时,“世上的国”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以爱和信被接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主和主基督”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和从这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下文会看到,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基督”。
“主的国”表示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因而在那些接受的人那里,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从祂发出、通常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之物,同样通过公义和公平,以及爱和信在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中间掌权。主正是通过这些掌权;因此,严格来说,它们才是主在那些接受它们之人那里的国。当这些在天使和世人那里掌权时,就是主自己掌权,因为从祂发出的事物就是祂自己。天堂里的主正是发出的神性。
诚然,主不仅掌管那些接受来自祂的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的人,还掌管那些不接受的人,如地狱里的所有人;然而,不能说主的国在地狱,因为那里的人完全不愿意被发出的神性并照其秩序的律法管理;事实上,他们否认主,转身离开祂;然而,主仍掌管他们,但不是作为祂国度的臣民和公民,而是作为顽固和叛逆的人来掌管,约束他们,好使他们不互相行恶,尤其不向那些属于主国度的人行恶。
主的国就是从祂发出并被接受之物,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主国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主祷文: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此处“国”明显表示对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主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在一起,因为经上补充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当这些以内心和灵魂,也就是以爱和信被接受时,神的旨意就成就了。
在别处: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义”表示神性良善,故经上说:“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但在至高意义上,“天国”表示主,因为祂是其国度的全部,“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功德。由于被主掌管的人只渴望和热爱诸如属于主的那类事物,所以在他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永远被引向幸福;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一切都要加给他了”,意思是,倾向于拯救他的一切,都必照着他的心愿成就。
由于天堂凭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堂,教会同样如此,所以在一般意义上,天堂和教会由“神的国”和“天国”来表示;因此,在马太福音,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被主称为“天国之子”:
田地就是世界,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很明显,“天国之子”表示那些接受神性真理的人,因为经上说“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种”表示神性真理,“稗子”表示地狱的虚假;这些人被称为“(儿)子”,是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AE 166节)。
此外,“神的国”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方面的教会,以及天堂(可参看AE 48节);在人那里的“神的国”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智慧,随之处于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因此,“掌权”唯独属于主(也可参看AE 333节)。
233.“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为预备最后审判而对天堂中一切事物的安排。凡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不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会以为当最后审判将要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会有其他审判者坐在宝座上。而凡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都知道到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而且主也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审判每个人,主只是审核,以便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审判。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 5:22, 27)
但在另一处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这两处经文并不矛盾,只要知道“人子”是指主的圣言(参看44节);因此,审判的是圣言,主只是审核。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教会的所有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251, 349, 369, 808节);十二使徒所表相同(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全部,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十二个宝座”和“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全部。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及“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问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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