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2.“天上就有大声音”表示高层天堂的光照和喜乐。这从“天上的大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大声音”是指高层天堂的光照、智慧和喜乐;因为在圣言中,“声音”(voices,或响声)表示各种事物,如神性真理,启示,我们中间的圣言本身,以及圣言的一切戒律和诫命;但这些由“从天堂出来的声音”来表示,而“天堂里的声音”表示天使从中获得智慧和随之而来的喜乐的光照;因为当天使处于光照时,他们也处于智慧,那时他们就有大声音,以这种大声音来表达智慧的奥秘;还有随之而来的喜乐,因为天使的喜乐来自智慧;这也是为何这声音被称为“大”,因为“大”论及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是天堂里的喜乐的源头。
所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流注经由它们并从它们那里降至较低部分,在外在方面与低层天堂的人结合的恶人因这些流注而被分离。只要这种结合继续,前者就没有光照或喜乐;相反,只要实现分离,他们就有喜乐和光照;这就是为何所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在灵界。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有如此的联系,以至于只要低层事物在秩序中,高层事物也在秩序中。那里的低层事物就像一座房子的较低部分和地基;因此,只要这些低层事物完好无损,高层部分或上面的部分就是稳定、安全和完整的,不会来回摇晃,或摇摇欲坠,或裂开。或它们就像人里面的外层事物,如视觉、味觉、听觉和触觉器官,因为只要这些器官完好无损,那么它们的内层就能看、能尝、能清晰地听见,拥有触觉;事实上,正是内层事物在外层中感觉,外层凭自己则没有任何感觉。这在天堂也一样;高层天堂终止并停靠于低层天堂,因此,它们之间有一种像在先事物与在后事物,或原因与结果那样的联系;如果结果不完全对应于它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它不包含与力量和行动的努力有关的有效原因中的一切在自己里面,那么原因就被削弱,行动不完美,因为原因的一切都铭刻在结果上;因此,唯独原因在起作用;结果离了原因不起作用,或说结果离不开原因。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也一样;原因在高层天堂,与原因相对应的结果存在于低层天堂。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当低层天堂被洁净时,也就是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移走时的光照,也就是高层天堂的智慧和喜乐的源头。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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