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2.“天上就有大声音”表示高层天堂的光照和喜乐。这从“天上的大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大声音”是指高层天堂的光照、智慧和喜乐;因为在圣言中,“声音”(voices,或响声)表示各种事物,如神性真理,启示,我们中间的圣言本身,以及圣言的一切戒律和诫命;但这些由“从天堂出来的声音”来表示,而“天堂里的声音”表示天使从中获得智慧和随之而来的喜乐的光照;因为当天使处于光照时,他们也处于智慧,那时他们就有大声音,以这种大声音来表达智慧的奥秘;还有随之而来的喜乐,因为天使的喜乐来自智慧;这也是为何这声音被称为“大”,因为“大”论及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是天堂里的喜乐的源头。
所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流注经由它们并从它们那里降至较低部分,在外在方面与低层天堂的人结合的恶人因这些流注而被分离。只要这种结合继续,前者就没有光照或喜乐;相反,只要实现分离,他们就有喜乐和光照;这就是为何所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在灵界。高层事物与低层事物之间有如此的联系,以至于只要低层事物在秩序中,高层事物也在秩序中。那里的低层事物就像一座房子的较低部分和地基;因此,只要这些低层事物完好无损,高层部分或上面的部分就是稳定、安全和完整的,不会来回摇晃,或摇摇欲坠,或裂开。或它们就像人里面的外层事物,如视觉、味觉、听觉和触觉器官,因为只要这些器官完好无损,那么它们的内层就能看、能尝、能清晰地听见,拥有触觉;事实上,正是内层事物在外层中感觉,外层凭自己则没有任何感觉。这在天堂也一样;高层天堂终止并停靠于低层天堂,因此,它们之间有一种像在先事物与在后事物,或原因与结果那样的联系;如果结果不完全对应于它的原因,也就是说,如果它不包含与力量和行动的努力有关的有效原因中的一切在自己里面,那么原因就被削弱,行动不完美,因为原因的一切都铭刻在结果上;因此,唯独原因在起作用;结果离了原因不起作用,或说结果离不开原因。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也一样;原因在高层天堂,与原因相对应的结果存在于低层天堂。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天上的大声音”表示当低层天堂被洁净时,也就是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移走时的光照,也就是高层天堂的智慧和喜乐的源头。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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