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启11:15.“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最终变化。这从“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天使时,“吹号”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参看AE 489, 502节)。“吹号”之所以表示这种含义,是因为“号”和“角”表示即将被揭示或已经被揭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5, 262节)。“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由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导致的最终变化,因为数字“七”表示完全和最终之物(参看AE 20, 24, 257, 300, 486节)。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 489, 493节)充分论述了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通过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或强烈或温和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因而通过各种流注实现的;因此,关于它们,没有必要在这个地方多说什么。在所引用的地方可以看到,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将恶人投入地狱,以及其它许多变化,是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流注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什么。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如杯、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若离了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13;民数记16:46,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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