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启11:15.“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最终变化。这从“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天使时,“吹号”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以及随之而来的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参看AE 489, 502节)。“吹号”之所以表示这种含义,是因为“号”和“角”表示即将被揭示或已经被揭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5, 262节)。“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由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导致的最终变化,因为数字“七”表示完全和最终之物(参看AE 20, 24, 257, 300, 486节)。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 489, 493节)充分论述了在恶人所在的低地的变化,这些变化是通过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或强烈或温和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因而通过各种流注实现的;因此,关于它们,没有必要在这个地方多说什么。在所引用的地方可以看到,恶人与善人的分离,将恶人投入地狱,以及其它许多变化,是通过这些各种各样的流注实现的。由此明显可知,“第七位天使吹号”表示什么。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