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0.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示对现在肯定即将来临的教会的最终荒废的哀悼。这从“灾祸”和“快到了”的含义清楚可知:“灾祸”是指对各种事物,尤其对诸如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的哀悼(对此,参看AE 531节)。由于“三”表示完整之物,所以“第三样灾祸”表示当有了完全的摧毁时,最后的哀悼。“三”表示完整之物,因而表示结束(可参看AE 435a, 506, 532节)。“快到了”表示肯定即将来临,并且即将实现;“快”表示肯定(可参看AE 7, 216节)。至于这快要到来的第三样灾祸涉及什么,这可从下文看出来,即:它涉及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或良善时,教会的最终状态,以及那时恶人与善人,并善人与恶人分离的状态,最终最后的审判;这最后的审判通过一场完全的分离,然后将恶人投入地狱,将善人提入天堂实现。
267.“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宝座上”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一般是指天堂,尤指属灵天堂,抽象地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也表示审判,因为所有人都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的;所有在天上的人也是(对此,参看AE 253a节)。“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是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审判唯独属于主,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所有民族必都聚集在祂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马太福音25:31, 32)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由于没有人从神性良善受审判,而是从神性真理受审判,所以经上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还将行审判的权柄赐给祂,因为祂是人子。”“父”表示神性良善,“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254节);“人子”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AE 53, 151节)。“宝座”在此之所以表示审判,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为了审判而对一切事物的安排(参看AE 2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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