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67.“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在天使眼里,他们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没有瑕疵”和“在神的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瑕疵”是指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神的宝座前”是指在天使眼里。“神的宝座”是指天使所在的天堂(可参看AE 253a节)。他们在天堂天使的眼里看上去没有瑕疵,是因为他们被主引导,主不断规定,虚假不可进入他们的意愿。诚然,虚假被允许进入思维,但不会进一步进入,而是从那里被逐出;从思维中被逐出之物不玷污人。但通过他的意愿从那里所取之物会玷污人;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它就存在了,并成为他爱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深入他的行为;这种东西只有通过生活中认真和实际的悔改才能移除。意愿、爱、生命和行为在行动中为一,由圣言中的“心”来表示;这就是为何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是没有瑕疵的。
一个人思想虚假和邪恶是不可避免的,既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也因为如今教会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只是信之教义;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不教导使人的生活可以被改造的真理。然而,那些在主里面的人被保守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中;诚然,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可能会接受虚假,但不是完全同意地接受,只是以这种方式,并到这种程度:它们与良善及其真理一致。因此,当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遇见任何种类的虚假时,他们在听到真理时,很容易弃绝它们,无论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在来世。这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被完善,直到永远;他们也有理解真理的能力。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处于这种情感的人既拒绝理解真理,也拒绝倾听真理;因此,他们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普遍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
由于天堂天使只感知人的爱,情感、渴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他基于此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思考,所以当他们在他里面感知到为了生活的功用,也就是目的而对真理的爱时,他们就看不到来自邪恶的任何虚假。他们若偶然看到并非来自邪恶的虚假时,仍知道这些虚假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它们里面没有邪恶。来自邪恶的虚假才是来自地狱的真正虚假;这些虚假是邪恶的形式,因而本身就是邪恶。
至于“没有瑕疵或残疾”,它表示完整而没有瑕疵之物,但在灵义上表示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靠近祭坛,或进入幔子内,这是被禁止的事之一(利未记21:17–23);经上还禁止用有残疾的牛、牛犊、山羊或羔羊献祭(利未记22:19–25)。圣言的许多经文也提到了残疾或瑕疵,它们都表示各种各样的虚假和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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