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诠释启示录 #862

862.启14:4.

862.启14:4.“这些人是未曾沾染妇女的”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真理的人。这从“沾染妇女”的含义清楚可知,“沾染妇女或被妇女玷污和污染”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与行淫和玩弄妓女是一个意思。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的“淫行”、“淫乱”和“通奸”表示对属于教会,因而属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141, 161, 511, 695d, 803a节)。因此,经上补充说“因为他们是童身”,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经上之所以说这十四万四千人“未曾沾染妇女,因为他们是童身”,是因为这十四万四千人是指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不能歪曲真理,因为良善打开属灵心智,而属灵心智接受来自天堂的光,并光照属世心智;因此,当真理出现时,它们就被承认和接受,虚假则被弃绝。对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来说,情况则完全不同。这些人处于虚假,尽管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因为没有良善的真理既没有光,也没有生命;因此,它们内在可以说是黑的,死的;结果,当被这些人从内在来看待时,它们要么被歪曲,要么被分离或分散,就好像它们不存在,或什么都不是。对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是这样。当这些人出于圣言的字义来说话时,他们不得不说真理,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然而,那些构成字义的事物是真理的表象,因为它们是给简单人和小孩子的,因而适合他们理解。但当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从内在检查这些真理的表象,想提取出它们的真正意义或真正真理时,他就会陷入虚假,他通过这些虚假摧毁天堂的真理本身,从而向自己关闭天堂。而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则不然,因为这些人不断被主光照;事实上,对人来说,主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但不流入没有良善的真理,因而不流入无仁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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