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8.“得胜的”表凡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的人。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内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因而所有能通过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得胜的”是说给每个人的,如此处是说给以弗所教会的: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使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经文中,“得胜的”皆表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因而得以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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