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858

858.启20:8.

858.启20:8.“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表此处“龙”所指的那些人会引诱所有来自整个灵人界地区,在那里仅仅活在外在的属世敬拜中,没有活在内在的属灵敬拜中之人加入他们这一边,并煽动他们攻击那些敬拜主,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856, 857节论到他们)将引诱整个灵人界中的所有人;“迷惑”在此表示引诱到他们这一边;“列族”表示善者与恶者(483节);“地上四角”表示整个灵界(342节),在此表示整个灵人界中的人,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所有人离世后首先聚集在那里(对此,参看784,791节);因为地狱里的人不能进入龙的视线,天上的人也不能。“歌革和玛各”表示那些处于脱离内在属灵敬拜的外在属世敬拜的人,如下文所述;“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煽动“列族”所指的那些人攻击那些敬拜主,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因为所有不敬拜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都是邪恶的,而恶者与那龙,或龙们一起行动;“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参看500,5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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