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33.启19:19.“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马的并祂的军兵争战”表所有信奉唯信的内在恶人,无论领头的还是其追随者,都将攻击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并侵扰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兽”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宗教的人(参看567, 576, 577, 594, 598, 601节);下面会看到,他们就是那些内在邪恶,信奉该宗教的人。“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比其他人更深地陷入该宗教的虚假之人,因而表示领头的;因为“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20, 483, 704, 720, 737, 740节),在此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他们的众军”表示他们当中所有那些同样陷入虚假的人(447节)。“争战”表示攻击,因为在圣言中,“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攻击真理,或真理攻击虚假(500, 586, 707节)。“骑马的”表示主的圣言(820, 821节);他们无法攻击主自己,但能攻击祂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因而也就攻击了主,因为主就是圣言,故“要与骑马的争战”表示这一点。“军队”(an army)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因而抽象来说,表示神性真理,故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人,因为神性真理在他们当中(参看8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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