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795

795.举例说明这一

795.举例说明这一点。谁看不出来那些在巴比伦的人寻求并探究如何确认这一巨大虚假:圣餐中的饼与酒要分开,饼是给平信徒的,酒是给神职人员的?只要读一下特兰托会议上所颁布并由教皇诏书批准的确认书,就能看出来这一点,该确认书如下:一经祝圣,耶稣基督的真身体和真血,连同祂的灵魂和神性,就实实在在、以物质材料的形式包含在饼和酒的形态之下;凭着这些话,身体在饼的形态下,血在酒的形态下;不过,凭着主基督各部分的属世联系和共存,身体本身在酒的形态之下,血在饼的形态之下,以及各自之下的灵魂被联结起来;神性因着这种绝妙、实体的联合而与身体并灵魂结合;包含在任一种形态之下,就如同包含在二者之下;基督的整体和全部显现于饼的形态之下,并且显现在该形态的每一部分之下,整体也显现在酒的形态及其各个部分之下。还有,水要掺在酒里。这些就是他们的话;连他们自己都承认,这些话违背主话语的力量。凡判断力正常的,谁看不出此处真理本身被颠倒了,并通过推理沦为虚假?而正直的人必发自内心憎恶这些虚假。为什么会这样?岂不仅仅为了他们的弥撒?他们将弥撒称为感恩祭,至圣至纯,里面只有神圣之物;通过弥撒,他们会将神圣感注入人的身体感官,同时将黑夜注入信仰的一切事物和属灵生命,而这是为了在浓密的黑暗中进行统治并谋利。这不也是为了灌输这样一个有关事奉的理念:他们的事奉充满主,主在它们里面吗?为免他们身心俱疲,就为他们预备了酒,为免他们喝醉,酒里就掺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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