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787.启18:18.“都远远地站着,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他们在一种遥远状态下对天主教所受的判罚而悲伤,他们曾以为天主教胜过世上的一切宗教。他们“远远地站着”表示他们尚处于距罚入地狱还很遥远的状态,但仍处在对惩罚的恐惧中(769,783节)。“喊”表示他们的悲伤。“烧她的烟”表示由于玷污和亵渎圣言所受的谴责(766, 767节)。他们“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原以为这个宗教胜过世上的一切宗教。“大城”是指天主教,如前面频繁所述。人们都知道,他们以为该宗教胜过世上的一切宗教,是母亲、王后和主母;而且教规和修道士不断灌输这样的信念;那些有心人还知道,他们是出于统治和谋利之火这样做。然而,由于其统治的权威,他们无法从该宗教的一切外在中退出;但能从它的内在中退出,因为一切自由都留给了人的意愿和认知或理解,进而留给了他的情感和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