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772

772.启18:12

772.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他们的“货物”无非表示此处所提及的事物;因为众所周知,他们拥有大量金、银、宝石和珍珠,他们利用他们使之成为神圣神性事物的这个宗教来获取这些东西。在最后审判前,那些属巴比伦的人就拥有这类东西;因为那时他们被允许自行形成诸天堂,并千方百计从天上为自己获取这类东西,甚至像在世时那样堆满他们的库房。然而,最后的审判之后,当他们所虚构的诸天堂被摧毁时,所有这些东西都化为尘埃、灰烬,被东风吹走,如亵渎的灰尘那样撒在他们的地狱上。关于这些事,可阅读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关于巴比伦毁灭的相关内容)一书中通过所见之物来描述的事。

由于天主教被推翻,他们被投入地狱,所以他们的状态如此悲惨,以至于他们不知道何为金、银、宝石和珍珠。这是因为金银和宝石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珍珠对应于对它们的认知。由于他们不再有真理和良善,也没有对它们的认知,取而代之的是邪恶和虚假,以及对它们的认知,所以他们无法拥有这些事物,只能拥有诸如与其状态相对应的东西,就是色彩丑陋的廉价材料,还有一些他们像以前对上述宝物那样心系的一些海贝。

要知道,灵界有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唯一不同的是:灵界万物皆为对应,因为它们对应于灵界居民的内在。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源自主出于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智慧之人拥有壮丽辉煌之物,而那些处于源自虚假和邪恶的疯狂之人则拥有对立之物。这种对应关系自创造时,也就是当心智的属灵之物被允许沉入身体的感官之物时就存在;因此缘故,在灵界,只要进入某人的房间,谁都能知道他的品性。

由此可知,“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灵良善和真理,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由于对应,“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参看211,726节)。“宝石”表示属灵真理(231, 540, 726节)。“珍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7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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