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548

548.启12:7.

548.启12:7.“在天上就有了战争。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同他的使者也来争战”表示前教会的虚假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AR 500节),因为在天堂,别的战争不能发生,可以说这种战争在那里已经爆发了;一旦天堂由天使形成,战争也不能在那里发生;但它发生在“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启示录21:1)。关于“先前的天”,可参看那里给出的解释;因为那个天因对龙及其使者的最后审判而过去了,这也由“龙被摔下去”、“在天上再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至于“龙”所指的、即将与新教会的真理争战的虚假是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37节)。“米迦勒”不是指任何天使长,“加百列”和“拉斐尔”也不是指天使长,而是指天上的事工;那些从圣言确认,主就是天地之神,父神与主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人们当照十诫生活,然后人们才拥有仁与信的人从事“米迦勒”所表示的事工。但以理书(10:13, 21; 12:1)也提到“米迦勒”;他是指同样的事工,这一点从但以理书9-11章,以及12章最后几节明显看出来。而“加百列”是指那些从圣言来教导耶和华降世,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和神性之人的事工;因此,向马利亚宣告这一点的那位天使被称为“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26-35)。那些从事这些事工的人在天上也被称为“米迦勒”和“加百列”。“天使”(或使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天使天堂,以及天使社群(可参看AR 5, 65, 258, 342, 344, 415, 465节);但在此表示一种事工,因为经上按名提到他们;在但以理书,米迦勒被称为“首领”;在圣言中,“首领”表示主要真理,“王”表示真理本身(AR 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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