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示主在天堂里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主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这个“妇人”表示主的新教会,这一点从按灵义来理解的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可参看AR 434节);所表示的,是教会,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妇和妻子。妇人之所以被看到“身披日头”,是因为教会处于对主之爱,教会承认主,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AR 53节)。“月亮”之所以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是因为所指的,是地上的教会,它还没有与天堂里的教会结合。“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也表示信仰(AR 413节);被看到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当被结合时的教会本身。
要知道,天堂里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殿里有讲道,又有事工和祭司职分。事实上,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人,他们的离世只是其生命的延续;因此,他们也在爱和智慧上被完善,各人照着各人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程度而被完善。“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在此是指他们当中的教会;但由于天堂里的教会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也有一个教会,该教会处于和谐一致的爱和智慧,并且即将到来,所以“月亮”被看到“在妇人脚下”,这“月亮”在此尤其信仰,通过这信仰,就是诸如像当今这样的信仰,是没有结合的。
天堂里的教会之所以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的教会与它结合,是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就像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行如一体;人的内在无法持续存在于自己的状态中,除非外在与它结合。事实上,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或像在地面上,而不是在地里面的种子,因而像无根之物;总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使它可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是多么绝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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