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487.启11:2.“只是殿外被抛弃的院子不用量”表示诸如目前这样的地上的教会状态必须被除去,不为人所知。“殿外的院子”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个教会在天堂之外,也就是在“殿”外(AR 486节)。“抛弃(它)”表示除去它,在此表示从天堂那里除去它,因为这就是它的状态;“不用量”表示不用细查并知道它的品质(AR 486节)。原因如下:“它已经给了外邦人,他们将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殿外的院子”在此表示诸如直到现在仍是那样的地上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它被描述为“大城”,这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主的两个见证人就死在这城里,后来它在大地震中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细节。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因为若要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本身,必须经过两个院子;由于“殿”表示其内在方面的教会,所以“院子”表示其外在方面的教会;因此,来自外邦人的外人或陌生人被允许进入院子,但不允许进入圣殿本身。“院子”因表示教会的外在,故也表示地上的教会,以及终端中的天堂,因为地上的教会是天堂的入口,同样是终端中的天堂。
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院子”所表示的;诗篇:
你所拣选、住在你院中的,这人有福了;我们必因你家的美善、你圣殿的神圣而满足。(诗篇65:4)
又: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站在耶和华的房屋中,在我们神家的院中。(诗篇135:1, 2)
又:
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我的灵魂渴慕耶和华的院子。(诗篇84:1, 2)
又:
当以称谢进入祂的门,以赞美进入祂的院。(诗篇100:4)
又: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又:
在你的院子一日,胜似千日;我宁可在我神家的门口。(诗篇84:10)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诗篇96:8; 116:19; 以赛亚书1:12; 62:9; 撒迦利亚书3:7; 以西结书10:3-5)。关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院子(列王纪上6:36; 7:12);关于新殿的院子(以西结书40:17-44; 42:1-14, 43:4-7);关于会幕外的院子(出埃及记2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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