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450.“有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他们想象和幻想的论据源于地狱之爱和自我聪明,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胸甲” 表示他们用来为唯信而战的论据(AR 436节);“火”表示天堂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AR 452, 468, 494节);“紫玛瑙或风信子石”表示源于属灵之爱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地狱之爱的聪明,也就是自我聪明,如下文所述;“硫磺”表示通过自我聪明源于地狱之爱的欲望,或说由地狱之爱产生并通过自我聪明来表达的欲望(AR 452节)。由此可推知,“火胸甲,与紫玛瑙或风信子石并硫磺”表示这些事物。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是因为所有相信自己因唯信而称义,也就是说,脱离了罪的人,都从不思想悔改;而一个不悔改的人只在罪中,一切罪都源于地狱之爱、自我聪明和由此产生的欲望,因而从中汲取其性质。此外,那些处于这些事物的人不仅出于它们行动,还出于它们说话,事实上出于它们思考、意愿,因而推理和争论;这些的确构成真正的人,因为它们是他真正的生命;但这是一个魔鬼人,他的生命是地狱的生命。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而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层是地狱的,但他们的外层与那些过着基督徒的生活之人的外层很相似。然而,要让他们知道,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的内层,因为他成了一个灵,这灵是内在人;然后,内层使外层适应自己,它们就变得相似。因此,那时,他们在世上的道德生活就变得像被刮去的鱼鳞。对那些视道德生活的戒律为神性,同时视文明戒律为神性,因为它们属于对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紫蓝色或蓝色”表示源于对属灵之爱的情感的聪明,因为这个颜色带有火的红色和光的白色;火表示爱,光表示聪明。这种聪明由会幕的门帘和幔子的蓝色(出埃及记26:31, 36; 27:16),亚伦以弗得上的蓝色线(出埃及记28:6, 15),当他们起行时,蒙在约柜、桌子、灯台和祭坛上的蓝色毯子(民数记4:6, 7, 9, 11, 12),钉在他们衣服底边上的蓝细带子(民数记15:38, 39),和蓝色(以西结书27:7, 24)来表示。但以西结书中的“蓝”表示源于对地狱之爱的情感的聪明:
阿荷拉或撒玛利亚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穿着蓝衣,是骑着马的马兵。(以西结书23:4-6)
经上如此描述了一个通过源于自我聪明的推理而歪曲了圣言真理的教会。耶利米书:
他们都迷恋,变得愚蠢;虚妄的教导不过是木头;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他们的衣服是蓝色和紫色的,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8-9)
“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和智者的工作”在此表示它们都源于自我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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