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98.他们在敬拜时极其谦卑,因为他们自认在这方面一文不值。他们敬拜我们的主,承认祂是独一神。主也时不时地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那时,祂的神性从祂的脸庞闪耀出来,打动他们的心灵。土星居民到了一定年龄,也与灵人交谈;这些灵人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以及当如何敬拜祂,同样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每当有人想迷惑土星灵,引诱他们不去信主,或不在祂面前谦卑自己,不去过正直的生活时,他们说,他们就想去死。这时,只见他们手里有几把小刀,似乎想用这些小刀剌向自己的胸膛。当被问及为何这样做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宁愿死也不离开主。有时我们地球灵会因这些事取笑他们,并追问他们为何这样做。但他们回答说,他们十分清楚他们不会杀死自己,这只是从他们心智的意愿所流出的一种表象,表明他们宁可死也不愿被引离对主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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