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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