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宇宙星球 #58

58.他们以长时间地

58.他们以长时间地制作膳食为快乐,倒不是因为他们喜爱食物,而是因为享受那时的交谈。坐下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是坐在椅子或长凳上,或长满青草的河岸上,也不是坐在青草地上,而是坐在一种树的叶子上。他们不肯告诉我是哪种树的叶子;但我猜了猜,提到几种树名,当我提到无花果叶时,他们最终说,是的。他们还说,他们预备食物不是为使它美味,而是更关注食物的用处,并补充说,有用的食物对他们来说是美味的。

关于这个话题,灵人当中有一次讨论,他们说,这种做法适合人类,因为他们衷心渴望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心灵。但那些以味觉为主导的人则不然。因此,这使得他们身体患病,或至少内在倦怠,因而他们的心灵也倦怠。心灵的行为取决于身体接受器官的内在状态,正如视觉和听觉取决于眼睛和耳朵的状态。因此,以奢侈和享乐为一生的全部快乐是疯狂的。在诸如需要思维和判断那类事上的迟钝和在诸如涉及身体和世界那类事上的精明也由此而来。这导致人类变得像动物,这种人自比动物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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